如果以一种线性的历史观来看待生命研究的历史,博物学(或自然史)似乎已经成为一门过时的学科。在殖民时代,博物学在帝国需要它在全球勘探开采资源时曾经是炙手可热的学科,但在当下中外高校的生物相关学科中,博物学早已不再是显学。在我目前所教授的一门科学史课程的校编教材中,紧随达尔文《物种起源》其后的就是沃森等人的关于DNA双螺旋结构的重大发现,这一开创性研究标志着生物学盛世的到来。基于还原论的分子生物学研究着眼于微观层面、如分子、细胞、基因、激素等物质的物理化学特性。因其在应用领域的可观经济收益前景,分子生物学广受赞助机构的青睐,从而成为当下生物研究的绝对主流。曾经热门的博物学研究则已默默退到了边缘角落。
以《寻觅自然》的作者、当代著名的博物学家爱德华·威尔逊为例,其职业生涯早期便是通过对蚂蚁信息交流的化学物质的研究,开拓了生物信息素这一研究领域。然而,威尔逊对蚂蚁行为的更深入的探索引领他进入了生态学、进化论、社会生物学等与博物学有着千丝万缕联系的学科传统中。与之类似的,威尔逊与他的合作者致力于把生物地理学由一门描述为主的学科转变为可假设检验的科学。然而,这一由数学模型为标志方法的领域在面对诸如生物多样性等具体问题时所暴露的局限性,再一次推动他回到博物学的传统中。
线性历史观总是隐含着某种进步主义的观点。而用线性历史观来理解生物学的发展史则分外微妙,因为这似乎暗合了社会达尔文主义的观点,也呼应了中文对达尔文理论的翻译——“进”化论。但达尔文本人是否也如此理解,后世的或当下的博物学家是否也赞同这样的观点:《寻觅自然》为我们提供了一些新的线索和思考食粮。博物学在我们这个时代是否仍然相关——博物学者在象牙塔内、故纸堆中的研究,与人们的日常生产生活,以及人类社会的某些非常重要且根本的问题,是如何产生关联的。
撰文 | 蔡一帆
《寻觅自然》
作者:[美] 爱德华·威尔逊
译者:童可依
版本:新思文化中信出版社
2024年7月
为自然立法
古时的妖怪制造,有些程式化的套路,只要熟练掌握了这些套路,就可以源源不断地制造出新的妖怪。以年画为例,其中的妖怪全无狰狞凌厉的丑恶,而代之以欢乐喜庆,这符合年画的吉祥寓意,而具体到构图,总结起来大致有三种常见的模式。
自亚里士多德以降,包括林奈和布丰在内的博物学家都相信,博物学家的使命在琐碎纷杂的经验细节之上:是要为自然确立秩序。这种信念其实假设了世界的有序性,且人类是有能力识别这种秩序或自然法的。科学革命时期,如果把牛顿这样的自然哲学家的工作比作为天地立心,那博物学家的工作或许可被视作是为生“物”立命。
作为博物学最为大众所熟悉的理论,进化论留给世人最深刻的印象,在于它打破了此前人们基于特定伦理(如目的论)或宗教(如创世论)观念所构想的和谐自然秩序,而向世人揭露出赤裸的丛林法则。但威尔逊笔下却展现了更复杂、别样的自然世界。相较于通过设想处于所谓自然状态下人与人如何相互为敌的政治理论,博物学的研究提供了一种更“自然”,同时又是实证可靠的“自然状态”的选项。亦即,即使是在生物决定论或基因决定论的视角下,生命体也并不是全然自私的。换言之,自私并不一定能让物种在自然选择中具有竞争优势。以蚂蚁、蜜蜂这样的社会性程度最高的昆虫为例,就生物量而言,它们占据了地球生物体量的绝大多数;就生存史而言,它们甚至没有经过太多演化就已存活了比人类长得多得多的时间。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与生物的利他行为之间显而易见的悖论,一直都是博物学学者必须要回应的挑战之一。如果将个体的利他、牺牲性行为理解为是某种随机的变异基因,便很难解释这种利他基因如何在种群的层面被保存下来。道金斯的《自私的基因》便是通过把所谓的自私落实到基因层面,从而在个体层面允许利他行为的存在来解决这一问题。
威尔逊在书中讨论了两类动物的利他行为。一类来自社会性昆虫,如蚂蚁、蜜蜂等。威尔逊指出,这些生物关于包括水和食物等资源的无私分享加强了社会联系,并由此演化出动物界“最复杂形式的沟通方式”。这些建筑巢穴、获取食物、养育后代等复杂的社会化活动完全是由“本能和基因”所驱动的,因为这些昆虫并不具有学习或文化传递的能力。在更极端的例子里,个体工蜂的自杀性攻击并没有带来基因的损失,因为没有繁殖功能的个体工蜂通过牺牲保护了具有繁殖功能的蜂后。另一类利他行为来自如野狗、黑猩猩这样的哺乳类动物。与昆虫这样的主要源自本能或基因的利他行为不同,哺乳动物(包括人类)是有意识地去进行利他活动的。从所谓低等生物无意识的利他行为,一直到高等动物有意识的利他行为,都是种群自我保存的关键。这也意味着,道德并不是人类的垄断。威尔逊在书中也隐晦地批判了某种决定论的倾向,不管这种决定的根源是基因抑或天性。他强调,基因规定的是生命体在特定环境中发展出某些行为的倾向,而不是直接决定行为本身。在对蛇的例子的探讨中,威尔逊指出,对蛇的恐惧部分是先天继承的,部分则是后天习得的。
反思人类中心主义
关于自然的书写一直以来都在重塑我们对于人与自然关系的理解。在一个工业化乃至后工业化的人类世时代,主流的二元论观点将自然视作人类(或文明)的对立面,如果不是亟待征服的客体的话。但包括威尔逊在内的博物学家、特别是生态学者会不断提醒我们,人类是自然的一部分。
近代中文语境中对于人与自然关系的理解,在达尔文理论的翻译中可窥见一斑。近代汉语沿用日语的翻译,将theory of evolution译作“进化”论,而非不具有高下优劣之暗示的“演化”论。严复先生《天演论》的题目虽有演化、演变之义,但因严复本人深受斯宾塞等人的影响,其翻译带有明显进步主义色彩的影响。
《疯狂动物城》(2016)剧照。
如果把演化看作是某种“进步”的过程,那么对于人类这种位于进化链上端甚至顶端的物种,以一种人类中心主义的、居高临下的视角来理解自然世界是顺理成章的。而事实上,威尔逊指出,所谓的低等生物、譬如无脊椎动物,其实不需要脊椎动物就可以生活得很好甚至更好,但脊椎动物是无法存活在没有无脊椎动物的世界的。这是因为所谓更高级的比如食肉动物,它们获取能量的方式相较食草动物或植物而言相对低效。也是在这个意义上,生物进化的过程对地球其实是不利的,而智能动物则尤其致命。威尔逊甚至预言,演化的法则之一便是“智能往往会自行灭绝”。
人们理解自然的时候,有时候会(武断地)推己及人,有时则会反过来、(同样武断地)推人及己——这其实是人类中心主义的一体两面。人类中心主义的假设一直贯穿博物学发展始终:譬如林奈在其建立的植物学分类体系中,便刻意选择用本来是源于人类社会的词汇去描述植物分类;再如达尔文提出进化论的关键理论灵感便是来自马尔萨斯的人口论,本质是把基于人类种群的理论推广至生物整体。而在另一段思想史中,生物学在19世纪的蓬勃发展推动了当时的社会学家类比生物有机体去理解人类社会的运作和机理。部分因为牵强附会,这种有机体社会学理论在后世迅速衰落。
在博物学的视角看来,人类中心主义是自相矛盾的。譬如威尔逊的书中提到,有人认为,“有意识的利他主义”是人类专属,并决定性地把人和动物区分开来;但在他们观察到如黑猩猩这样的动物也表现出某种协作利他的行为时,却又将这种状态描述为是“类人的”。书中《远观人性》这一章节的开头,威尔逊便站在白蚁的角度,戏仿了一段白蚁中心主义的发言,借此暗讽了一把人类中心主义。
博物学的道德意义
正如本文开头所提到的,博物学所关注的宏观的、物种层面的自然现象,在今天似乎变得不合时宜;但另一方面,紧迫的环境议题——包括气候变化、环境污染、生态失衡等问题又亟须我们重拾这种视角,因为环境问题就是肇始于物种与自然彼此交织、相互依存的生态系统中的。还原论所推崇的普遍性和简单性、与博物学所关注的特殊性和多样性是相悖的。作为一名博物学家,威尔逊也在全书的最后两章特别强调了环境保护和生物多样性的重要性。
今天的博物学是典型的科学公众参与的学科范例,大量的“业余”观鸟/植物爱好者与“职业”鸟类/植物学家之间的张力,也是我们思考公民科学家与公众科学的经典案例。知识的合法性究竟应该来源于精英科学家小团体的认可,还是来自公众的见证?科学史上,霍布斯与玻义耳围绕科学公信力的来源的著名争辩虽然是基于物理学的案例展开的,在生物学的领域却也同样适用。与实验室不同,今天的博物馆(包括动物园和植物园)兼具学术研究和公共教育的职能。在高等院校被边缘化的博物学家如今更集中聚集于博物馆,而博物学家与公众的近距离接触及其着力科普的公众形象也与象牙塔内的生命科学学者形成鲜明对比。
作者/盛文强
编辑/罗东 申璐 李阳
校对/薛京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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