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在洛杉矶欺负中国同学,说出“我只欺负中国人”的翟某某,回来了。
她回来了。这件事,像一块扔进死水里的石头,没激起多大浪花,但沉甸甸地坠在很多人心里。
十年过去了,我们这块地方,变化很大!
可她呢?她这种人,能变好吗?我们今天不谈大道理,就扒开这件事,一点点看。
翟某某,97年上海生人。家里有钱,非常有钱。从小就是家里的宝,要什么给什么。
这种“给”,不是给饭吃给衣穿,是那种“我孩子天下第一,错了也是别人的错”的给。在学校,她就是个小霸王。打同学,骂老师,家常便饭。国内学校待不下去了,没关系。爸妈有钱,送出去。美国,洛杉矶,成了她的新目的地。
她不是去学知识的,她是去当“人上人”的。而且,她这套“人上人”,只对中国人使。
2015年3月。她19岁。和她一起的,还有几个差不多家境、差不多德行的中国小留学生。他们盯上了另一个中国女留学生,刘怡然。
3月30号。翟云瑶伙同杨玉涵、章鑫磊等十余人,把刘怡然骗到一个公园。
接下来五个小时,是刘怡然人生中最黑暗的五小时。他们让她下跪。打她。踢她。拿烟头烫她的皮肤。剪掉她的头发,逼她吃下去。用打火机烧她的头发。他们一边施暴,一边笑。可能还觉得挺好玩的。五个小时后,刘怡然遍体鳞伤,几乎昏死过去。
事情闹大了。美国警察抓了人。翟某某和她的同伙,站上了美国的法庭。她那副样子,彻底激怒了所有人。
法官在庭上问话,她不耐烦。她嘲讽法官,说“你们能不能快点啊,我还要赶回去过19岁生日呢!”听听这话。在她眼里,这不是审判,是耽误她过生日的麻烦事。
最让人心寒彻骨的是那句:“我只欺负中国人。”
为什么只欺负中国人?
因为她知道,欺负外国人,后果可能很严重。但欺负自己人?自己人最好欺负。自己人可能怕事,可能忍气吞声,可能用“都是中国人”来劝她,也可能用钱来摆平。她吃准了这一点。她把在国内作威作福的那一套,完整搬到了美国,用在了自己的同胞身上。
法官宣判了。13年。
听到判决,她第一反应是什么?是悔恨?是害怕?都不是。她扭头就对坐在下面的父母喊:“快花钱救我!”
在她的人生剧本里,没有“法律”二字,只有“价钱”。出了事,爸妈花钱就能搞定。这肯定不是她第一次这么干了。只是这次,剧本换了场地,不灵了。
她爸妈也确实这么做了。试图拿出300万美元做保释金,还想办法去贿赂证人。结果呢?偷鸡不成蚀把米。因为企图干扰司法,又被美国警方加了罪名。钱,这次不是万能的。
按照美国监狱的记录,她实际服刑时间,扣除之前关押的日子,再算上各种表现抵扣,大概十年左右。她出来了。美国不要她,直接驱逐出境,终身不得再踏入美国领土。
于是,她回来了。回到了她当初出发的“原产地”。
这件事,过去好几年了。但现在想起来,心里还是堵得慌。它不仅仅是一个坏孩子犯罪的故事。它像一面镜子,照出好多东西,很刺眼。
第一,照出了某种教育的彻底失败。这种教育,不是学校里的教育,是家里的教育。翟某某的父母,给了她什么?除了钱,就是一种无法无天的错觉。孩子打人,没事,爸妈赔钱。孩子骂老师,没事,爸妈说老师不对。孩子被开除,没事,爸妈送她出国。在孩子每一次犯错的时候,这对父母没有纠正,而是在用金钱和纵容告诉她:你没错,你厉害,你怎么样都行。
他们成功地培养出一个怪物。一个认为全世界都该围着自己转,所有规则都可以用钱砸碎的怪物。这种父母,是爱孩子吗?这是把孩子往火坑里推,顺便还把路过的别人也烧死了。他们才是悲剧的根源。
第二,照出了“特犬”思维这种毒瘤。
翟某某为什么敢那么嚣张?因为她心里根深蒂固地认为,自己和别人不一样。
她有钱,她就有特犬。这种特犬,可以凌驾于规则之上,甚至凌驾于法律之上。
在国内,这套可能行得通。所以她习惯了。到了美国,她下意识地还是这么干。
她欺负中国人,是因为她觉得中国人背后没有那种能保护他们的“特犬”,而她自己有。
她甚至在法庭上,还下意识地让爸妈“花钱救她”。她根本不认为那是法庭,她认为那是个拍卖场,价高者得。这种思维,太可怕了。它让人失去对法律最基本的敬畏,对他人最基本的尊重。
第三,照出了我们中间最让人难过的那种人。
“我只欺负中国人。”这句话,真的太伤了。它比任何拳头和烟头都伤人心。为什么专挑自己人下手?因为安全,因为成本低,因为自己人好欺负。
这是一种极致的懦弱和卑鄙。在外面,她可能屁都不敢放一个。关起门来,对自己人,她变成了恶魔。这种人,心里没有同胞,没有乡情,只有赤裸裸的欺软怕硬。她踩着的,是那些和她一样黑头发黄皮肤的人的尊严,来垫高自己那可悲的存在感。
第四,照出了金钱的局限和法律的尊严。
这件事,有一个非常讽刺的结局。她和她爸妈最信仰的“金钱万能论”,在美国法庭上碰了壁。300万美元,救不了她。试图贿赂,反而罪加一等。
最后,法律说了算。该判几年判几年,刑满了,驱逐出境。这说明什么?
说明这个世界,终究有些地方,有些时刻,钱不是万能的。规则就是规则。法律就是法律。这大概是这个故事里,唯一让人感到一丝清醒和公正的地方。它用一记响亮的耳光,打醒了这对父母和他们培养的怪物:你们的那一套,不是在哪里都行得通。
现在,她回来了。她三十岁左右了。人生最好的十年,在铁窗里度过。
她变了吗?她会变吗?
我不知道。但我很怀疑。
十年的监狱生活,也许能让她学会害怕,学会服从。但不一定能让她真正明白自己错在哪里。
那种刻在骨子里的优越感,那种对规则的蔑视,那种对弱者的残忍,是十年的牢狱就能洗刷干净的吗?
尤其是,她回到的这片土地,依旧能让她找到那种“如鱼得水”的感觉?会不会有人因为她的家庭和财富,对她另眼相看,给她一种“过去了就过去了”的错觉?
我们总说,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给人改过自新的机会。这话没错。但对于翟某某,我们凭什么相信她改了?就因为她坐牢了?坐牢是惩罚,是赎罪,但不直接等于悔改。
真正的悔改,是认识到自己对他人的伤害有多深,是从心底生出愧疚,是彻底抛弃那种人上人的扭曲价值观。
她从出狱到回国,可曾对那个被她伤害的姑娘,说过一句公开的道歉?可曾对社会,有过一丝一毫的悔意表露?
我们没有看到。我们只看到一个悄无声息回来的她。沉默,有时候就是一种答案。
她回来了。我们这片土地,足够大,容得下任何人。
但我们的心里,得有一杆秤。这杆秤称得出善恶,量得清是非。对于她,我们可以不喊打喊杀。但至少,我们必须记住她做过的事,说过的话。
记住她代表的那种东西:那种被金钱和特犬喂养出来的恶,那种专门戕害自己人的坏。
原谅和接纳,不是理所当然的。那是需要她用接下来漫长的一生,去真正行动、去痛苦赎罪,才有可能换来的。而不是仅仅因为,她“刑满了”。
她回来了。日子好像没什么不同。但希望我们,至少我们,不要忘了公园里那个被烧掉头发的女孩,和法庭上那句“我只欺负中国人”。
忘了,就是下一次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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