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记者从滕州市人民政府官网获悉,根据《滕州市住建局2025年行政处罚明细》,春风海棠项目施工单位因“未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被处罚,具体处罚内容未公布。
记者查阅信用中国(山东枣庄)发现,2025年3月1日,滕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对滕州市宏港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处以罚款53480.77元。
对于具体违法行为,信用中国(山东枣庄)也明确写明: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有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其他行为。
对于其违法事实,信用中国(山东枣庄)明确写明:当事人滕州市宏港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在春风海棠项目施工过程中,未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
(大众新闻记者孟令洋)
来源:大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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