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京都律师事务所三十周年庆典会议暨《行业变革与法治建设的双向奔赴》论坛在北京隆重举行。
本文为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门金玲在论坛上的发言,整理以飨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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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金玲
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尊敬的樊崇义老师、田文昌老师,以及各位在场的与线上的老师、律师同仁,大家好!
在京都成立三十周年之际,与诸位一起探讨个人价值和未来法治的关系,我认为有着别样的意义。
我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像我一样经常陷入角色错位的纠结中。我本人是受过系统学术训练的一名大学教师,应该算是一个学者,用我导师们经常点拨我的话来说,你既然有幸接受了北大这么好的教育资源的学术训练,你就应该老老实实安于大学教师的本分,做一个法学研究者,而不应该将更多的精力“不务正业”地去投身到刑辩实践当中。然而我本人特别醉心于刑事辩护实务及刑事辩护的培训业务。随着刑事辩护培训一场接一场,累计逾百场,被社会和业界认可的自我价值更多的体现在刑事辩护实务领域,学术研究的道路反映在职称上止步于副教授的职称,有时候我也在想,这样的我究竟有没有个人价值?
我在做刑事辩护过程当中,还经常有“教师”与“律师”角色错位带给我的冲击,就是同一个地方,昨天被邀请来做讲座,是座上宾,明天有案子来会见、阅卷、开庭,就又如同诸多律师可能遇到的排斥一样,会见受阻、法庭发言被打断等。有时在法庭上还会被审判长斥责:你懂不懂程序?作为一个专门研究刑事程序法的学者,深耕司法实践多年的资深律师,被问:懂不懂程序?那个时刻,我心里只有一句话:整个法庭没有比我懂刑事审判应该的样子啦……这种角色错位的冲击,有时让我觉得很悲哀,有时又觉得很刺激。
在辩护环境越来越艰难的今天,我的个人价值究竟在哪才可以更好的有助于实现我心中的法治梦想?我虽然纠结,但是我这个人不会停止我前行的脚步,我会一直追逐着自己内心的热爱,对刑辩的热爱,一场一场的讲座讲下去,一个案子又一个案子去办下去,当然我也非常认真完成了我在学校所有的教学和科研任务。经过一年又一年的洗礼,我似乎找到了我的使命在哪里,那就是要把理论和实务相结合,特别是程序法的理论和实务衔接起来,找到理论与实务的任督二脉,和广大律师一起探讨刑事辩护当中最专业的技能及其背后的法理。
我来到京都律师事务所之后,一次又一次接受田老师交给我的刑辩培训任务、探索刑辩研修模式的任务以及写书的任务,让我更加坚定了我的自我价值就在理论与实务衔接的工作中。
司法实践越是被异化,法学理论就显得越无用,我知道,在今天的司法环境下,大家难免产生的困惑就是:理论对于实践来说有什么用?在准备今天这个话题的时候,我也认真地问过我自己,如果说法学理论研究的是应然世界里法治的样子的话,我想让理论之光照耀刑辩之路!这句话听起来有点像刚才卢老师讲的和DeepSeek吵架的事一样,有点中二,但是我真的觉得,如果能够让法学理论武装到每一个刑辩律师,汇集所有刑辩律师的专业技能、信念、理念,在每一个具体的个案当中,遇到阻碍,发出的声音是一致的,它就不会是仅靠五花八门的辅助的辩护技能来实现刑辩目的,这样是不是就可以更加靠近法治?每个律师的个人价值和未来法治也能同频共振了呢?毕竟五花八门的辅助辩护技能虽然有时也能实现目的,但那终究是用魔法打败的魔法,不是我们要的法治理想世界。在一次刑辩实训研修班的开班仪式上,我问大家:你相信光吗?这是迪迦·奥特曼里非常重要一句台词,意思是说要将全人类的意念汇聚成光,来打败怪兽。我觉得全国70多万律师如果都能将法治理念汇集起来,在某些会见、阅卷、调查取证、证据采信、法庭审理程序等等问题上,统一理念,发出同样的声音,是不是有助于实现法治!换言之,每一个律师在刑辩专业化之路上用理论武装自己。
学者搞实务这事儿,虽然我的学术导师们以及我的同行们或可能都觉得我有点不务正业,但是到现在为止,我的内心是自洽的,自洽的力量来自于司法实践中广大律师朋友们对我做的刑辩培训的肯定,对我的付出的认可。于我自己的内心而言,我觉得我找到了适合我自己的角色,而幸运的是恰好这个角色也契合了我的热爱。在这里我也特别想和大家说的是每个律师,每一个人都有自己适合的角色,作为一个法律人,拿出不负热爱奔赴山海的勇气,一定能实现自我价值与未来法治的同频共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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