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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惠安8月份个人宅基地审批公示!涉及东桥、东岭、辋川、涂寨、山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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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

东桥

根据《惠安县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2020〕60号)《惠安县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住房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规〔2023〕2号)文件规范,按照“农户申请、村民小组讨论、村级审查、窗口受理、部门联审、镇级审批”程序,现将2025年8月(第二批次)上报镇联审联办审查名单进行公示,如对以下公示名单存在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材料向相关行政村及镇农村宅基地联审联办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595-87816001)。

东岭

根据《惠安县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2020〕60号)《惠安县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规〔2023〕2号)文件规范,按照“农户申请、村民小组讨论、村级审查、窗口受理、部门联审、镇级审批”程序,经村级审核通过,公示无异议,上报镇联审联办审查通过。现将东岭镇农村宅基地审批名单2025年8月(第2批次)进行公示,如对以下公示的农村宅基地申请存在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材料向各相关行政村及镇农村宅基地联审联办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595-87881342)反映。如需了解宅基地审批进度或农村宅基地和村民建房申请材料告知单,请到东岭镇便民服务中心进行咨询。

文章来源:镇农办

崇武

根据《惠安县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2020〕60号)《惠安县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规〔2023〕2号)文件规范,按照“农户申请、村级初审、窗口受理、部门联审、镇级审批”程序,现将2025年8月(第二批次)上报镇部门联审联办审查名单进行公示。如对以下公示的个人建房申请存在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材料向各相关行政村及镇农村宅基地联审联办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595-87681326)反映。

辋川

根据《惠安县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2020〕60号)《惠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安县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惠政办规〔2023〕2号)文件规范,按照“农户申请、村民小组讨论、村级审查、窗口受理、部门联审、镇级审批”程序,现将2025年8月(第一批)上报镇部门联审联办审查名单进行公示。如对以下公示的个人建房申请存在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材料向各相关行政村及镇农村宅基地联审联办领导小组(联系电话:0595-87250357)反映。

东桥

根据《惠安县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2020〕60号)《惠安县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住房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规〔2023〕2号)文件规范,按照“农户申请、村民小组讨论、村级审查、窗口受理、部门联审、镇级审批”程序,现将2025年8月(第一批次)上报镇联审联办审查名单进行公示,如对以下公示名单存在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材料向相关行政村及镇农村宅基地联审联办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595-87816001)。

来源 | 镇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领导小组

东岭镇

根据《惠安县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2020〕60号)《惠安县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规〔2023〕2号)文件规范,按照“农户申请、村民小组讨论、村级审查、窗口受理、部门联审、镇级审批”程序,经村级审核通过,公示无异议,上报镇联审联办审查通过。现将东岭镇农村宅基地审批名单2025年8月(第1批次)进行公示,如对以下公示的农村宅基地申请存在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材料向各相关行政村及镇农村宅基地联审联办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595-87881342)反映。如需了解宅基地审批进度或农村宅基地和村民建房申请材料告知单,请到东岭镇便民服务中心进行咨询。

涂寨

根据《惠安县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2020〕60号)、《惠安县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规〔2023〕2号)文件规范,按照“农户申请、村民小组讨论、村级审查、窗口受理、部门联审、镇级审批”程序,现将2025年8月(第一批次)上报镇部门联审联办审查名单进行公示。如对以下公示的个人建房申请存在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材料向各相关行政村及镇农村宅基地联审联办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崇武镇

根据《惠安县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2020〕60号)《惠安县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规〔2023〕2号)文件规范,按照“农户申请、村级初审、窗口受理、部门联审、镇级审批”程序,现将2025年8月(第一批次)上报镇部门联审联办审查名单进行公示。如对以下公示的个人建房申请存在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材料向各相关行政村及镇农村宅基地联审联办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595-87681326)反映。

紫山镇

农村宅基地审批公示

根据《惠安县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2020〕60号)《惠安县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规〔2023〕2号)文件规范,按照“农户申请、村级初审、窗口受理、部门联审、镇级审批”程序,现将2025年8月(第1批次)上报镇部门联审联办审查名单进行公示。如对以下公示的个人建房申请存在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材料向各相关行政村及镇农村宅基地联审联办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595-87298518)反映。

来源:镇宅基地联审联办工作小组


山霞

根据《惠安县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2020〕60号)《惠安县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规〔2023〕2号)文件规范,按照“农户申请、村级审查、窗口受理、部门联审、镇级审批”程序,现将2025年8月(第一批次)上报镇部门联审联办审查名单进行公示。如对以下公示的个人建房申请存在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材料向各相关行政村及镇农村宅基地联审联办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7月

净峰

根据《惠安县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2020〕60号)《惠安县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规〔2023〕2号)文件规范,按照“农户申请、村级初审、窗口受理、部门联审、镇级审批”程序,经村级审核通过,公示无异议,上报镇联审联办审查通过。现将净峰镇农村宅基地审批名单进行公示,如对以下公示的农村宅基地申请存在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根据下方联系方式向相关镇政府反映或通过邮件向县农业农村局宅基地办反映(邮箱:hazjd2023@163.com)。

崇武

审批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2020〕60号)《惠安县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规〔2023〕2号)文件规范,按照“农户申请、村级初审、窗口受理、部门联审、镇级审批”程序,现将2025年7月(第二批次)上报镇部门联审联办审查名单进行公示。如对以下公示的个人建房申请存在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材料向各相关行政村及镇农村宅基地联审联办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595-87681326)反映。

涂寨

根据《惠安县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2020〕60号)、《惠安县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规〔2023〕2号)文件规范,按照“农户申请、村民小组讨论、村级审查、窗口受理、部门联审、镇级审批”程序,现将2025年7月(第一批次)上报镇部门联审联办审查名单进行公示。如对以下公示的个人建房申请存在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材料向各相关行政村及镇农村宅基地联审联办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根据《惠安县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2020〕60号)、《惠安县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规〔2023〕2号)文件规范,按照“农户申请、村民小组讨论、村级审查、窗口受理、部门联审、镇级审批”程序,现将2025年7月(第一批次)上报镇部门联审联办审查名单进行公示。如对以下公示的个人建房申请存在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材料向各相关行政村及镇农村宅基地联审联办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山霞

根据《惠安县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2020〕60号)《惠安县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规〔2023〕2号)文件规范,按照“农户申请、村级审查、窗口受理、部门联审、镇级审批”程序,现将2025年7月(第二批次)上报镇部门联审联办审查名单进行公示。如对以下公示的个人建房申请存在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材料向各相关行政村及镇农村宅基地联审联办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辋川镇

根据《惠安县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2020〕60号)《惠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安县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惠政办规〔2023〕2号)文件规范,按照“农户申请、村民小组讨论、村级审查、窗口受理、部门联审、镇级审批”程序,现将2025年6月(第二批)上报镇部门联审联办审查名单进行公示。如对以下公示的个人建房申请存在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材料向各相关行政村及镇农村宅基地联审联办领导小组(联系电话:0595-87250357)反映。

供稿:镇宅基地审批联审联办工作小组

净峰

根据《惠安县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2020〕60号)《惠安县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规〔2023〕2号)文件规范,按照“农户申请、村级初审、窗口受理、部门联审、镇级审批”程序,经村级审核通过,公示无异议,上报镇联审联办审查通过。现将净峰镇农村宅基地审批名单进行公示,如对以下公示的农村宅基地申请存在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根据下方联系方式向相关镇政府反映或通过邮件向县农业农村局宅基地办反映(邮箱:hazjd2023@163.com)。

螺城

根据《惠安县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2020〕60号)《惠安县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规〔2023〕2号)文件规范,按照“农户申请、村级初审、窗口受理、部门联审、镇级审批”程序,经村级审核通过,公示无异议,上报镇联审联办审查通过。现将螺城镇、山霞镇农村宅基地审批名单进行公示,如对以下公示的农村宅基地申请存在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根据下方联系方式向相关镇政府反映或通过邮件向县农业农村局宅基地办反映(邮箱:hazjd2023@163.com)。

来源 | 螺城镇、山霞镇农村宅基地联审联办领导小组办公室

山霞

根据《惠安县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2020〕60号)《惠安县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规〔2023〕2号)文件规范,按照“农户申请、村民小组讨论、村级审查、窗口受理、部门联审、镇级审批”程序,现将2023年12月(第二批次)上报镇部门联审联办审查名单进行公示。如对以下公示的个人建房申请存在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材料向各相关行政村及镇农村宅基地联审联办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6月

螺阳

根据《惠安县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2020〕60号)《惠安县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规〔2023〕2号)文件规范,按照“农户申请、村级初审、窗口受理、部门联审、镇级审批”程序,经村级审核通过,公示无异议,上报镇联审联办审查通过。现将螺阳镇、东岭镇农村宅基地审批名单进行公示,如对以下公示的农村宅基地申请存在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根据下方联系方式向相关镇政府反映或通过邮件向县农业农村局宅基地办反映(邮箱:hazjd2023@163.com)。

来源 | 螺阳镇、东岭镇农村宅基地联审联办领导小组办公室

崇武、紫山、黄塘

根据《惠安县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2020〕60号)《惠安县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规〔2023〕2号)文件规范,按照“农户申请、村级初审、窗口受理、部门联审、镇级审批”程序,经村级审核通过,公示无异议,上报镇联审联办审查通过。现将崇武镇、紫山镇、黄塘镇、东桥镇农村宅基地审批名单进行公示,如对以下公示的农村宅基地申请存在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根据下方联系方式向相关镇政府反映或通过邮件向县农业农村局宅基地办反映(邮箱:hazjd2023@163.com)。

东桥镇

根据《惠安县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2020〕60号)《惠安县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住房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规〔2023〕2号)文件规范,按照“农户申请、村民小组讨论、村级审查、窗口受理、部门联审、镇级审批”程序,现将2025年7月(第一批次)上报镇联审联办审查名单进行公示,如对以下公示名单存在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材料向相关行政村及镇农村宅基地联审联办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595-87816001)。

来源 | 镇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黄塘镇

根据《惠安县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2020〕60号)《惠安县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规〔2023〕2号)文件规范,按照“农户申请、村级审查、窗口受理、部门联审、镇级审批”程序,现将2025年6月第二批上报镇部门联审联办审查名单进行公示。如对以下公示的个人建房申请存在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材料向各相关行政村及镇国土所(联系电话:87283758)反映。

紫山

农村宅基地审批公示

根据《惠安县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2020〕60号)《惠安县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规〔2023〕2号)文件规范,按照“农户申请、村级初审、窗口受理、部门联审、镇级审批”程序,现将2025年6月(第1批次)上报镇部门联审联办审查名单进行公示。如对以下公示的个人建房申请存在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材料向各相关行政村及镇农村宅基地联审联办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595-87298518)反映。

净峰

根据《惠安县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2020〕60号)《惠安县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规〔2023〕2号)文件规范,按照“农户申请、村级审查、窗口受理、部门联审、镇级审批”程序,经村级审核通过,公示无异议,上报镇联审联办审查通过。现将净峰镇2025年度第9批次农村宅基地审批名单进行公示,如对以下公示的农村宅基地申请存在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根据下方联系方式向相关镇政府反映(联系电话:0595-87801209)或通过邮件向县农业农村局宅基地办反映(邮箱:hazjd2023@163.com)。

崇武、东桥

根据《惠安县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2020〕60号)《惠安县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规〔2023〕2号)文件规范,按照“农户申请、村级初审、窗口受理、部门联审、镇级审批”程序,经村级审核通过,公示无异议,上报镇联审联办审查通过。现将崇武镇、东桥镇农村宅基地审批名单进行公示,如对以下公示的农村宅基地申请存在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根据下方联系方式向相关镇政府反映或通过邮件向县农业农村局宅基地办反映(邮箱:hazjd2023@163.com)。

涂寨镇

根据《惠安县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2020〕60号)、《惠安县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规〔2023〕2号)文件规范,按照“农户申请、村民小组讨论、村级审查、窗口受理、部门联审、镇级审批”程序,现将2025年6月(第四批次)上报镇部门联审联办审查名单进行公示。如对以下公示的个人建房申请存在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材料向各相关行政村及镇农村宅基地联审联办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东桥镇

根据《惠安县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2020〕60号)《惠安县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住房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规〔2023〕2号)文件规范,按照“农户申请、村民小组讨论、村级审查、窗口受理、部门联审、镇级审批”程序,现将2025年6月(第二批次)上报镇联审联办审查名单进行公示,如对以下公示名单存在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材料向相关行政村及镇农村宅基地联审联办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595-87816001)。

来源 | 镇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东岭

根据《惠安县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2020〕60号)《惠安县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规〔2023〕2号)文件规范,按照“农户申请、村民小组讨论、村级审查、窗口受理、部门联审、镇级审批”程序,经村级审核通过,公示无异议,上报镇联审联办审查通过。现将东岭镇农村宅基地审批名单2025年6月(第1批次)进行公示,如对以下公示的农村宅基地申请存在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材料向各相关行政村及镇农村宅基地联审联办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595-87881342)反映。如需了解宅基地审批进度或农村宅基地和村民建房申请材料告知单,请到东岭镇便民服务中心进行咨询。

崇武、东桥、山霞、小岞

根据《惠安县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2020〕60号)《惠安县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规〔2023〕2号)文件规范,按照“农户申请、村级初审、窗口受理、部门联审、镇级审批”程序,经村级审核通过,公示无异议,上报镇联审联办审查通过。现将崇武镇、山霞镇、东桥镇、小岞镇农村宅基地审批名单进行公示,如对以下公示的农村宅基地申请存在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根据下方联系方式向相关镇政府反映或通过邮件向县农业农村局宅基地办反映(邮箱:hazjd2023@163.com)。

涂寨

根据《惠安县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2020〕60号)、《惠安县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规〔2023〕2号)文件规范,按照“农户申请、村民小组讨论、村级审查、窗口受理、部门联审、镇级审批”程序,现将2025年6月(第二批次)上报镇部门联审联办审查名单进行公示。如对以下公示的个人建房申请存在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材料向各相关行政村及镇农村宅基地联审联办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崇武镇

根据《惠安县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2020〕60号)《惠安县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规〔2023〕2号)文件规范,按照“农户申请、村级初审、窗口受理、部门联审、镇级审批”程序,现将2025年6月(第一批次)上报镇部门联审联办审查名单进行公示。如对以下公示的个人建房申请存在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材料向各相关行政村及镇农村宅基地联审联办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595-87681326)反映。

来源【崇武古城】

螺阳

根据《惠安县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2020〕60号)《惠安县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规〔2023〕2号)文件规范,按照“农户申请、村级初审、窗口受理、部门联审、镇级审批”程序,经村级审核通过,公示无异议,上报镇联审联办审查通过。现将螺阳镇农村宅基地审批名单进行公示,如对以下公示的农村宅基地申请存在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根据下方联系方式向相关镇政府反映或通过邮件向县农业农村局宅基地办反映(邮箱:hazjd2023@163.com)。

山霞

根据《惠安县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2020〕60号)《惠安县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规〔2023〕2号)文件规范,按照“农户申请、村级初审、窗口受理、部门联审、镇级审批”程序,经村级审核通过,公示无异议,上报镇联审联办审查通过。现将山霞镇农村宅基地审批名单进行公示,如对以下公示的农村宅基地申请存在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根据下方联系方式向相关镇政府反映或通过邮件向县农业农村局宅基地办反映(邮箱:hazjd2023@163.com)。


辋川

根据《惠安县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2020〕60号)《惠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安县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惠政办规〔2023〕2号)文件规范,按照“农户申请、村民小组讨论、村级审查、窗口受理、部门联审、镇级审批”程序,现将2025年6月上报镇部门联审联办审查名单进行公示。如对以下公示的个人建房申请存在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材料向各相关行政村及镇农村宅基地联审联办领导小组(联系电话:0595-87250357)反映。

黄塘镇

根据《惠安县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2020〕60号)《惠安县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规〔2023〕2号)文件规范,按照“农户申请、村级审查、窗口受理、部门联审、镇级审批”程序,现将2025年6月第一批上报镇部门联审联办审查名单进行公示。如对以下公示的个人建房申请存在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材料向各相关行政村及镇国土所(联系电话:87283758)反映。

涂寨镇

根据《惠安县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2020〕60号)、《惠安县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规〔2023〕2号)文件规范,按照“农户申请、村民小组讨论、村级审查、窗口受理、部门联审、镇级审批”程序,现将2025年6月(第一批次)上报镇部门联审联办审查名单进行公示。如对以下公示的个人建房申请存在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材料向各相关行政村及镇农村宅基地联审联办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来源:镇农村宅基地联审联办领导小组办公室

山霞

根据《惠安县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2020〕60号)《惠安县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规〔2023〕2号)文件规范,按照“农户申请、村级审查、窗口受理、部门联审、镇级审批”程序,现将2025年6月(第一批次)上报镇部门联审联办审查名单进行公示。如对以下公示的个人建房申请存在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材料向各相关行政村及镇农村宅基地联审联办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5月

螺阳镇

螺阳镇农村宅基地审批公示

根据《惠安县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2020〕60号)《惠安县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规〔2023〕2号)文件规范,按照“农户申请、村民小组讨论、村级审查、窗口受理、部门联审、镇级审批”程序,现将2025年5月上报镇部门联审联办审查名单进行公示。如对以下公示的个人建房申请存在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材料向各相关行政村及镇农村宅基地联审联办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595-87332424)反映。

惠安县螺阳镇个人建房申请审批公示名单

联系电话:国土所0595-87315325 村建办0595-87315969 农办0595-87322002

来源 | 镇农办

东桥

根据《惠安县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2020〕60号)《惠安县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住房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规〔2023〕2号)文件规范,按照“农户申请、村民小组讨论、村级审查、窗口受理、部门联审、镇级审批”程序,现将2025年5月(第四批次)上报镇联审联办审查名单进行公示,如对以下公示名单存在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材料向相关行政村及镇农村宅基地联审联办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595-87816001)。

紫山农村宅基地审批公示

根据《惠安县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2020〕60号)《惠安县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规〔2023〕2号)文件规范,按照“农户申请、村级初审、窗口受理、部门联审、镇级审批”程序,现将2025年5月(第1批次)上报镇部门联审联办审查名单进行公示。如对以下公示的个人建房申请存在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材料向各相关行政村及镇农村宅基地联审联办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595-87298518)反映。

来源:镇宅基地联审联办工作小组

崇武

据《惠安县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2020〕60号)《惠安县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规〔2023〕2号)文件规范,按照“农户申请、村级初审、窗口受理、部门联审、镇级审批”程序,现将2025年5月(第二批次)上报镇部门联审联办审查名单进行公示。如对以下公示的个人建房申请存在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材料向各相关行政村及镇农村宅基地联审联办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595-87681326)反映。

来源:崇武古城

小岞镇

小岞镇个人建房申请审批公示

根据《惠安县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2020〕60号)《惠安县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规〔2023〕2号)文件规范,按照“农户申请、村级审查、窗口受理、部门联审、镇级审批”程序,经村级审核通过,公示无异议,上报镇联审联办审查通过。现将2025年5月(第二批次)个人建房申请审批名单进行公示,如对以下公示的个人建房申请存在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材料向各相关行政村及镇农村宅基地联审联办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595-87617592)反映。

黄塘

根据《惠安县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2020〕60号)《惠安县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规〔2023〕2号)文件规范,按照“农户申请、村级初审、窗口受理、部门联审、镇级审批”程序,经村级审核通过,公示无异议,上报镇联审联办审查通过。现将黄塘镇农村宅基地审批名单进行公示,如对以下公示的农村宅基地申请存在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根据下方联系方式向相关镇政府反映或通过邮件向县农业农村局宅基地办反映(邮箱:hazjd2023@163.com)。

崇武镇

根据《惠安县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2020〕60号)《惠安县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规〔2023〕2号)文件规范,按照“农户申请、村级初审、窗口受理、部门联审、镇级审批”程序,经村级审核通过,公示无异议,上报镇联审联办审查通过。现将崇武镇、东桥镇农村宅基地审批名单进行公示,如对以下公示的农村宅基地申请存在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根据下方联系方式向相关镇政府反映或通过邮件向县农业农村局宅基地办反映(邮箱:hazjd2023@163.com)。

东桥

根据《惠安县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2020〕60号)《惠安县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住房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规〔2023〕2号)文件规范,按照“农户申请、村民小组讨论、村级审查、窗口受理、部门联审、镇级审批”程序,现将2025年5月(第二批次)上报镇联审联办审查名单进行公示,如对以下公示名单存在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材料向相关行政村及镇农村宅基地联审联办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595-87816001)。

东岭

根据《惠安县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2020〕60号)《惠安县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规〔2023〕2号)文件规范,按照“农户申请、村级初审、窗口受理、部门联审、镇级审批”程序,经村级审核通过,公示无异议,上报镇联审联办审查通过。现将东岭镇、东桥镇、小岞镇农村宅基地审批名单进行公示,如对以下公示的农村宅基地申请存在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根据下方联系方式向相关镇政府反映或通过邮件向县农业农村局宅基地办反映(邮箱:hazjd2023@163.com)。

小岞镇

根据《惠安县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2020〕60号)《惠安县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规〔2023〕2号)文件规范,按照“农户申请、村级审查、窗口受理、部门联审、镇级审批”程序,经村级审核通过,公示无异议,上报镇联审联办审查通过。现将2025年5月(第一批次)个人建房申请审批名单进行公示,如对以下公示的个人建房申请存在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材料向各相关行政村及镇农村宅基地联审联办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595-87617592)反映。

黄塘

根据《惠安县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2020〕60号)《惠安县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规〔2023〕2号)文件规范,按照“农户申请、村级审查、窗口受理、部门联审、镇级审批”程序,现将2025年5月第一批上报镇部门联审联办审查名单进行公示。如对以下公示的个人建房申请存在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材料向各相关行政村及镇国土所(联系电话:87283758)反映。

山霞

根据《惠安县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2020〕60号)《惠安县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规〔2023〕2号)文件规范,按照“农户申请、村级审查、窗口受理、部门联审、镇级审批”程序,现将2025年5月(第一批次)上报镇部门联审联办审查名单进行公示。如对以下公示的个人建房申请存在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材料向各相关行政村及镇农村宅基地联审联办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涂寨

根据《惠安县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2020〕60号)、《惠安县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规〔2023〕2号)文件规范,按照“农户申请、村民小组讨论、村级审查、窗口受理、部门联审、镇级审批”程序,现将2025年5月(第一批次)上报镇部门联审联办审查名单进行公示。如对以下公示的个人建房申请存在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材料向各相关行政村及镇农村宅基地联审联办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4月

辋川

根据《惠安县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2020〕60号)《惠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安县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惠政办规〔2023〕2号)文件规范,按照“农户申请、村民小组讨论、村级审查、窗口受理、部门联审、镇级审批”程序,现将2025年4月上报镇部门联审联办审查名单进行公示。如对以下公示的个人建房申请存在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材料向各相关行政村及镇农村宅基地联审联办领导小组(联系电话:0595-87250357)反映。

东岭

根据《惠安县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2020〕60号)《惠安县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规〔2023〕2号)文件规范,按照“农户申请、村级初审、窗口受理、部门联审、镇级审批”程序,经村级审核通过,公示无异议,上报镇联审联办审查通过。现将东岭镇、东桥镇、小岞镇农村宅基地审批名单进行公示,如对以下公示的农村宅基地申请存在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根据下方联系方式向相关镇政府反映或通过邮件向县农业农村局宅基地办反映(邮箱:hazjd2023@163.com)。

来源 | 东岭镇、东桥镇、小岞镇农村宅基地联审联办领导小组办公室

东桥

根据《惠安县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2020〕60号)《惠安县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住房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规〔2023〕2号)文件规范,按照“农户申请、村民小组讨论、村级审查、窗口受理、部门联审、镇级审批”程序,现将2025年4月(第四批次)上报镇联审联办审查名单进行公示,如对以下公示名单存在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材料向相关行政村及镇农村宅基地联审联办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595-87816001)。

螺阳镇2025年4月(第1批次)农村宅基地审批公示

根据《惠安县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2020〕60号)《惠安县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规〔2023〕2号)文件规范,按照“农户申请、村民小组讨论、村级审查、窗口受理、部门联审、镇级审批”程序,现将2025年4月(第1批次)上报镇部门联审联办审查名单进行公示。如对以下公示的个人建房申请存在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材料向各相关行政村及镇农村宅基地联审联办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595-332424)反映。

惠安县螺阳镇个人建房申请审批公示名单

东桥

根据《惠安县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2020〕60号)《惠安县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住房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规〔2023〕2号)文件规范,按照“农户申请、村民小组讨论、村级审查、窗口受理、部门联审、镇级审批”程序,现将2025年4月(第三批次)上报镇联审联办审查名单进行公示,如对以下公示名单存在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材料向相关行政村及镇农村宅基地联审联办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595-87816001)。

山霞

根据《惠安县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2020〕60号)《惠安县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规〔2023〕2号)文件规范,按照“农户申请、村级初审、窗口受理、部门联审、镇级审批”程序,经村级审核通过,公示无异议,上报镇联审联办审查通过。现将山霞镇农村宅基地审批名单进行公示,如对以下公示的农村宅基地申请存在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根据下方联系方式向相关镇政府反映或通过邮件向县农业农村局宅基地办反映(邮箱:hazjd2023@163.com)。

东桥

根据《惠安县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2020〕60号)《惠安县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住房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规〔2023〕2号)文件规范,按照“农户申请、村民小组讨论、村级审查、窗口受理、部门联审、镇级审批”程序,现将2025年4月(第二批次)上报镇联审联办审查名单进行公示,如对以下公示名单存在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材料向相关行政村及镇农村宅基地联审联办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595-87816001)。

黄塘

根据《惠安县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2020〕60号)《惠安县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规〔2023〕2号)文件规范,按照“农户申请、村级初审、窗口受理、部门联审、镇级审批”程序,经村级审核通过,公示无异议,上报镇联审联办审查通过。现将黄塘镇、小岞镇农村宅基地审批名单进行公示,如对以下公示的农村宅基地申请存在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根据下方联系方式向相关镇政府反映或通过邮件向县农业农村局宅基地办反映(邮箱:hazjd2023@163.com)。

紫山

根据《惠安县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2020〕60号)《惠安县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规〔2023〕2号)文件规范,按照“农户申请、村级初审、窗口受理、部门联审、镇级审批”程序,经村级审核通过,公示无异议,上报镇联审联办审查通过。现将紫山镇农村宅基地审批名单进行公示,如对以下公示的农村宅基地申请存在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根据下方联系方式向相关镇政府反映或通过邮件向县农业农村局宅基地办反映(邮箱:hazjd2023@163.com)。

崇武

惠安县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2020〕60号)《惠安县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规〔2023〕2号)文件规范,按照“农户申请、村级初审、窗口受理、部门联审、镇级审批”程序,现将2025年4月(第二批次)上报镇部门联审联办审查名单进行公示。如对以下公示的个人建房申请存在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材料向各相关行政村及镇农村宅基地联审联办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595-87681326)反映。

小岞

小岞镇个人建房申请审批公示

根据《惠安县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2020〕60号)《惠安县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规〔2023〕2号)文件规范,按照“农户申请、村级审查、窗口受理、部门联审、镇级审批”程序,经村级审核通过,公示无异议,上报镇联审联办审查通过。现将2025年4月(第一批次)个人建房申请审批名单进行公示,如对以下公示的个人建房申请存在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材料向各相关行政村及镇农村宅基地联审联办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595-87617592)反映。

辋川

根据《惠安县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2020〕60号)《惠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安县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惠政办规〔2023〕2号)文件规范,按照“农户申请、村民小组讨论、村级审查、窗口受理、部门联审、镇级审批”程序,现将2025年3月(第2批次)上报镇部门联审联办审查名单进行公示。如对以下公示的个人建房申请存在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材料向各相关行政村及镇农村宅基地联审联办领导小组(联系电话:0595-87250357)反映。

辋川

根据《惠安县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2020〕60号)《惠安县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规〔2023〕2号)文件规范,按照“农户申请、村级初审、窗口受理、部门联审、镇级审批”程序,经村级审核通过,公示无异议,上报镇联审联办审查通过。现将辋川镇农村宅基地审批名单进行公示,如对以下公示的农村宅基地申请存在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根据下方联系方式向相关镇政府反映或通过邮件向县农业农村局宅基地办反映(邮箱:hazjd2023@163.com)。

崇武

根据《惠安县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2020〕60号)《惠安县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规〔2023〕2号)文件规范,按照“农户申请、村级初审、窗口受理、部门联审、镇级审批”程序,现将2025年4月(第一批次)上报镇部门联审联办审查名单进行公示。如对以下公示的个人建房申请存在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材料向各相关行政村及镇农村宅基地联审联办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595-87681326)反映。

东岭镇

安县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2020〕60号)《惠安县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规〔2023〕2号)文件规范,按照“农户申请、村民小组讨论、村级审查、窗口受理、部门联审、镇级审批”程序,经村级审核通过,公示无异议,上报镇联审联办审查通过。现将东岭镇农村宅基地审批名单2025年4月(第1批次)进行公示,如对以下公示的农村宅基地申请存在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材料向各相关行政村及镇农村宅基地联审联办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595-87881342)反映。如需了解宅基地审批进度或农村宅基地和村民建房申请材料告知单,请到东岭镇便民服务中心进行咨询。

山霞

根据《惠安县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2020〕60号)《惠安县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规〔2023〕2号)文件规范,按照“农户申请、村级初审、窗口受理、部门联审、镇级审批”程序,经村级审核通过,公示无异议,上报镇联审联办审查通过。现将山霞镇农村宅基地审批名单进行公示,如对以下公示的农村宅基地申请存在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根据下方联系方式向相关镇政府反映或通过邮件向县农业农村局宅基地办反映(邮箱:hazjd2023@163.com)。

涂寨镇

根据《惠安县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2020〕60号)、《惠安县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规〔2023〕2号)文件规范,按照“农户申请、村民小组讨论、村级审查、窗口受理、部门联审、镇级审批”程序,现将2025年4月(第一批次)上报镇部门联审联办审查名单进行公示。如对以下公示的个人建房申请存在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材料向各相关行政村及镇农村宅基地联审联办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3月

崇武

根据《惠安县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2020〕60号)《惠安县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规〔2023〕2号)文件规范,按照“农户申请、村级初审、窗口受理、部门联审、镇级审批”程序,现将2025年3月(第四批次)上报镇部门联审联办审查名单进行公示。如对以下公示的个人建房申请存在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材料向各相关行政村及镇农村宅基地联审联办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595-87681326)反映。

东桥镇

根据《惠安县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2020〕60号)《惠安县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住房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规〔2023〕2号)文件规范,按照“农户申请、村民小组讨论、村级审查、窗口受理、部门联审、镇级审批”程序,现将2025年3月(第三批次)上报镇联审联办审查名单进行公示,如对以下公示名单存在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材料向相关行政村及镇农村宅基地联审联办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595-87816001)。

涂寨

根据《惠安县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2020〕60号)、《惠安县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规〔2023〕2号)文件规范,按照“农户申请、村民小组讨论、村级审查、窗口受理、部门联审、镇级审批”程序,现将2025年3月(第一批次)上报镇部门联审联办审查名单进行公示。如对以下公示的个人建房申请存在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材料向各相关行政村及镇农村宅基地联审联办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山霞

根据《惠安县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2020〕60号)《惠安县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规〔2023〕2号)文件规范,按照“农户申请、村级初审、窗口受理、部门联审、镇级审批”程序,经村级审核通过,公示无异议,上报镇联审联办审查通过。现将山霞镇农村宅基地审批名单进行公示,如对以下公示的农村宅基地申请存在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根据下方联系方式向相关镇政府反映或通过邮件向县农业农村局宅基地办反映(邮箱:hazjd2023@163.com)。

紫山

紫山镇2025年3月(第1批次)农村宅基地审批公示

根据《惠安县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2020〕60号)《惠安县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规〔2023〕2号)文件规范,按照“农户申请、村级初审、窗口受理、部门联审、镇级审批”程序,现将2025年3月(第1批次)上报镇部门联审联办审查名单进行公示。如对以下公示的个人建房申请存在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材料向各相关行政村及镇农村宅基地联审联办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595-87298518)反映。

崇武镇

根据《惠安县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2020〕60号)《惠安县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规〔2023〕2号)文件规范,按照“农户申请、村级初审、窗口受理、部门联审、镇级审批”程序,现将2025年3月(第三批次)上报镇部门联审联办审查名单进行公示。如对以下公示的个人建房申请存在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材料向各相关行政村及镇农村宅基地联审联办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595-87681326)反映。

螺阳

根据《惠安县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2020〕60号)《惠安县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规〔2023〕2号)文件规范,按照“农户申请、村级初审、窗口受理、部门联审、镇级审批”程序,经村级审核通过,公示无异议,上报镇联审联办审查通过。现将螺阳镇 农村宅基地审批名单进行公示,如对以下公示的农村宅基地申请存在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根据下方联系方式向相关镇政府反映或通过邮件向县农业农村局宅基地办反映 (邮箱:hazjd2023@163.com) 。

东桥

根据《惠安县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2020〕60号)《惠安县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住房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规〔2023〕2号)文件规范,按照“农户申请、村民小组讨论、村级审查、窗口受理、部门联审、镇级审批”程序,现将2025年3月(第二批次)上报镇联审联办审查名单进行公示,如对以下公示名单存在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材料向相关行政村及镇农村宅基地联审联办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595-87816001)。

黄塘

根据《惠安县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2020〕60号)《惠安县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规〔2023〕2号)文件规范,按照“农户申请、村级初审、窗口受理、部门联审、镇级审批”程序,经村级审核通过,公示无异议,上报镇联审联办审查通过。现将黄塘镇农村宅基地审批名单进行公示,如对以下公示的农村宅基地申请存在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根据下方联系方式向相关镇政府反映或通过邮件向县农业农村局宅基地办反映(邮箱:hazjd2023@163.com)。

崇武

根据《惠安县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2020〕60号)《惠安县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规〔2023〕2号)文件规范,按照“农户申请、村级初审、窗口受理、部门联审、镇级审批”程序,现将2025年3月(第二批次)上报镇部门联审联办审查名单进行公示。如对以下公示的个人建房申请存在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材料向各相关行政村及镇农村宅基地联审联办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595-87681326)反映。

东桥

根据《惠安县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2020〕60号)《惠安县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住房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规〔2023〕2号)文件规范,按照“农户申请、村民小组讨论、村级审查、窗口受理、部门联审、镇级审批”程序,现将2025年3月(第一批次)上报镇联审联办审查名单进行公示,如对以下公示名单存在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材料向相关行政村及镇农村宅基地联审联办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595-87816001)。

山霞

根据《惠安县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2020〕60号)《惠安县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规〔2023〕2号)文件规范,按照“农户申请、村级初审、窗口受理、部门联审、镇级审批”程序,经村级审核通过,公示无异议,上报镇联审联办审查通过。现将山霞镇农村宅基地审批名单进行公示,如对以下公示的农村宅基地申请存在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根据下方联系方式向相关镇政府反映或通过邮件向县农业农村局宅基地办反映(邮箱:hazjd2023@163.com)。

崇武

根据《惠安县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2020〕60号)《惠安县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规〔2023〕2号)文件规范,按照“农户申请、村级初审、窗口受理、部门联审、镇级审批”程序,现将2025年3月(第一批次)上报镇部门联审联办审查名单进行公示。如对以下公示的个人建房申请存在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材料向各相关行政村及镇农村宅基地联审联办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595-87681326)反映。

山霞镇

根据《惠安县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2020〕60号)《惠安县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规〔2023〕2号)文件规范,按照“农户申请、村级审查、窗口受理、部门联审、镇级审批”程序,现将2025年3月(第一批次)上报镇部门联审联办审查名单进行公示。如对以下公示的个人建房申请存在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材料向各相关行政村及镇农村宅基地联审联办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辋川

根据《惠安县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2020〕60号)《惠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安县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惠政办规〔2023〕2号)文件规范,按照“农户申请、村民小组讨论、村级审查、窗口受理、部门联审、镇级审批”程序,现将2025年3月(第1批次)上报镇部门联审联办审查名单进行公示。如对以下公示的个人建房申请存在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材料向各相关行政村及镇农村宅基地联审联办领导小组(联系电话:0595-87250357)反映。

螺城

螺城镇个人建房申请审批公示名单根据《惠安县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2020〕60号)、《惠安县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规〔2023〕2号)文件规范,按照“农户申请、村级审查、窗口受理、部门联审、镇级审批”程序,现将2025年3月(第一批次)上报镇部门联审联办审查名单进行公示。如对以下公示的个人建房申请存在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持相关材料向各相关行政村及镇农村宅基地联审联办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595-87375646)反映。(公示时间:03.03-03.08)

惠安县螺城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3日

螺阳镇

根据《惠安县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2020〕60号)《惠安县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规〔2023〕2号)文件规范,按照“农户申请、村级初审、窗口受理、部门联审、镇级审批”程序,经村级审核通过,公示无异议,上报镇联审联办审查通过。现将螺阳镇农村宅基地审批名单进行公示,如对以下公示的农村宅基地申请存在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根据下方联系方式向相关镇政府反映或通过邮件向县农业农村局宅基地办反映(邮箱:hazjd2023@163.com)。

2月

东桥

根据《惠安县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2020〕60号)《惠安县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规〔2023〕2号)文件规范,按照“农户申请、村级初审、窗口受理、部门联审、镇级审批”程序,经村级审核通过,公示无异议,上报镇联审联办审查通过。现将东桥镇、小岞镇农村宅基地审批名单进行公示,如对以下公示的农村宅基地申请存在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根据下方联系方式向相关镇政府反映或通过邮件向县农业农村局宅基地办反映(邮箱:hazjd2023@163.com)。

净峰镇

根据《惠安县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2020〕60号)《惠安县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规〔2023〕2号)文件规范,按照“农户申请、村民小组讨论、村级审查、窗口受理、部门联审、镇级审批”程序,现将2025年度第3批次上报镇部门联审联办审查名单进行公示。如对以下公示的个人建房申请存在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材料向各相关行政村及镇农村宅基地联审联办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595-87801209)。

螺城镇、小岞镇

根据《惠安县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2020〕60号)《惠安县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规〔2023〕2号)文件规范,按照“农户申请、村级初审、窗口受理、部门联审、镇级审批”程序,经村级审核通过,公示无异议,上报镇联审联办审查通过。现将螺城镇、小岞镇农村宅基地审批名单进行公示,如对以下公示的农村宅基地申请存在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根据下方联系方式向相关镇政府反映或通过邮件向县农业农村局宅基地办反映(邮箱:hazjd2023@163.com)。

东岭

根据《惠安县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2020〕60号)《惠安县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规〔2023〕2号)文件规范,按照“农户申请、村级初审、窗口受理、部门联审、镇级审批”程序,经村级审核通过,公示无异议,上报镇联审联办审查通过。现将东岭镇农村宅基地审批名单进行公示,如对以下公示的农村宅基地申请存在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根据下方联系方式向相关镇政府反映或通过邮件向县农业农村局宅基地办反映(邮箱:hazjd2023@163.com)。

涂寨镇

根据《惠安县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2020〕60号)、《惠安县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规〔2023〕2号)文件规范,按照“农户申请、村民小组讨论、村级审查、窗口受理、部门联审、镇级审批”程序,现将2025年2月(第二批次)上报镇部门联审联办审查名单进行公示。如对以下公示的个人建房申请存在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材料向各相关行政村及镇农村宅基地联审联办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螺阳

根据《惠安县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2020〕60号)《惠安县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规〔2023〕2号)文件规范,按照“农户申请、村民小组讨论、村级审查、窗口受理、部门联审、镇级审批”程序,现将2025年2月(第一批次)上报镇部门联审联办审查名单进行公示。如对以下公示的个人建房申请存在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材料向各相关行政村及镇农村宅基地联审联办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595-87332424)反映。

惠安县螺阳镇个人建房申请审批公示名单

崇武、东桥

根据《惠安县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2020〕60号)《惠安县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规〔2023〕2号)文件规范,按照“农户申请、村级初审、窗口受理、部门联审、镇级审批”程序,经村级审核通过,公示无异议,上报镇联审联办审查通过。现将崇武镇、东桥镇农村宅基地审批名单进行公示,如对以下公示的农村宅基地申请存在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根据下方联系方式向相关镇政府反映或通过邮件向县农业农村局宅基地办反映(邮箱:hazjd2023@163.com)。

黄塘

根据《惠安县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2020〕60号)《惠安县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规〔2023〕2号)文件规范,按照“农户申请、村级初审、窗口受理、部门联审、镇级审批”程序,经村级审核通过,公示无异议,上报镇联审联办审查通过。现将黄塘镇农村宅基地审批名单进行公示,如对以下公示的农村宅基地申请存在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根据下方联系方式向相关镇政府反映或通过邮件向县农业农村局宅基地办反映(邮箱:hazjd2023@163.com)。

净峰

根据《惠安县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2020〕60号)《惠安县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规〔2023〕2号)文件规范,按照“农户申请、村民小组讨论、村级审查、窗口受理、部门联审、镇级审批”程序,现将2025年度第2批次上报镇部门联审联办审查名单进行公示。如对以下公示的个人建房申请存在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材料向各相关行政村及镇农村宅基地联审联办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595-87801209)。

涂寨

根据《惠安县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2020〕60号)、《惠安县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规〔2023〕2号)文件规范,按照“农户申请、村民小组讨论、村级审查、窗口受理、部门联审、镇级审批”程序,现将2025年2月(第一批次)上报镇部门联审联办审查名单进行公示。如对以下公示的个人建房申请存在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材料向各相关行政村及镇农村宅基地联审联办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黄塘

根据《惠安县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2020〕60号)《惠安县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规〔2023〕2号)文件规范,按照“农户申请、村级审查、窗口受理、部门联审、镇级审批”程序,现将2025年2月第一批上报镇部门联审联办审查名单进行公示。如对以下公示的个人建房申请存在异议,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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