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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和他女友
文丨谈古论今
大家好,这里是谈古论今。
我一直觉得,判断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必须要看它怎么对待弱者。
这两天,19岁的广东小伙小黄,被17岁的女朋友小周卖到缅甸电诈园区的新闻突然爆火,价格很便宜——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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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期间,小黄被打聋了耳朵,小周却在泰国爽玩了10天。
现在,小黄家里好不容易花35万把人赎了回来,但按法律规定,小周的行为却不能被算做拐卖,只能算诈骗。
这是什么逻辑?
最骚的是,当事人小周才17岁,属未成年,所以大概率还得缓刑。
这很合理,也很荒诞。
事情还要从2024年广州的一家台球厅说起。
小黄,19岁,标准的厂哥,月薪5000,没见过什么世面。小周,17岁,自称是福建富二代,浑身“名牌”。
我为什么给名牌打引号?
因为后来小黄的姐姐说,那些大牌一看就是拼多多同款,但恋爱脑的小黄自带美颜滤镜,看什么都觉得是真的。
小周的套路相当专业,先做好包装——不仅说自己的父母是干部(具体什么部门说不清),还声称家里有矿(具体什么矿也说不清),在缅甸有生意(这个是真的,只不过生意是卖人)。
然后就闪电同居制造亲密关系,天天洗脑小黄说缅甸遍地是黄金,最后抛出诱饵——“跟我去缅甸吧,我家的项目,你月薪能拿到5万。”
5万,差不多就是小黄的年薪。这个数字设置得很巧妙,不会高到离谱,但足够让小黄心动。
2025年2月,小周把小黄带到了泰缅边境,说去接个人,然后她就消失了。随后出现了三个持枪大汉,自此,“交易完成”。
接下来的5个月,小黄每天要拨打12小时的电诈电话,完不成任务就要挨打,工具包括但不限于:电棍、铁棍、竹条。
某个没完成任务的下午,小黄被铁棍直接呼脸,耳膜当场破裂。
几个月后,园区看到小黄实在是“付不起”,在7月份终于开出了赎金单:人头费10万+食宿费10万+空气费5万+培训费5万+手续费5万=35万。
父母东凑西凑,终于把小黄救了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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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了事情经过,我们再回头聊聊这个事件中最离谱的BUG。
按照现行刑法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对象只包括妇女和儿童,成年男性不算。
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同样是把人卖了,卖女人可能死刑,卖男人最多10年。
这是为什么?
说来话长,当时确有其背景。
1997年修法前,男女老少还是都受到“拐卖人口罪”保护的。但专家们觉得男人被拐卖的案例太少,就把这条删了。
因为男的被卖得少,就不需要被保护?
这么做的影响显而易见——正因为没有法律保护,所以没人报案;因为没人报案,所以看起来案例很少;因为案例少,所以不立法。
完美闭环,逻辑满分。
但是吧,联合国的相关公约早就把拐卖成年男性也列为犯罪了,咱们也签了,但不知为什么就是没落实下来。
所以,现在小周也只能按诈骗罪起诉。
诈骗罪什么量刑?3到10年。
但小周17岁,按未成年人保护法,大概率是从轻处罚。所以,最终结果估计就是3-5年,表现好还会缓刑。
很多人直接破防:“这就是谋财害命!必须死刑!”
这个逻辑很简单:卖人就该死,管你卖的是男是女。
也有很多人开始理中客:“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这就是恋爱脑智商税,活该。”
这就属于是“受害者有罪论”的典型代表,他们觉得19岁的人应该有基本判断力,去缅甸这种地方的人,不是蠢就是坏。
但所有人都选择性忽略了一个现实:这不是个案,这是一条成熟的产业链。
根据数据,每年有7万同胞被卖到缅甸。
7万是什么概念?每天192个,每小时8个。你看这篇文章的功夫,可能又有人被卖了。
这个行业的专业化程度也比很多公司要高——
上游负责物色目标,中游负责运输,下游负责压榨,分工明确,利润丰厚。小周这种,属于产业链上的“销售”,底薪加提成,10万算是行业均价。
这么专业化的体系里,又有多少受害人能保证自己不被骗?
小黄的姐姐说了句让人破防的话:“弟弟就是恋爱脑,太单纯了。”
单纯,在这个故事里就是原罪。
19岁的年纪,正是相信爱情的时候。突然有个“白富美”主动靠近,是个人都会飘。这不是智商问题,这是人性。
只是,有人利用这种人性做生意,而且做得风生水起。
网友问:这样的人,良心不会痛吗?我想说,做这行的人,哪还有什么良心?
只是小周才17岁,这良心丢得未免太过于早了。
最后,再说说两点感想吧。
一、法律重审。
今时今日,很多环境都在改变,过往的标准一定要重新审视,真正做到与时俱进,打击罪恶。如果还用几十年前指定的规定来判定今日的案件,着实属于是刻舟求剑了。
二、加强防范。
记住,天上不会掉馅饼,缅甸也不会遍地有黄金。任何人跟你提缅甸、金三角、高薪,直接拉黑。
真正的富二代,也绝不会在台球厅泡厂哥。
最后问一句:
如果小黄是你弟弟,小周判3年缓刑,你能接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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