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弹珠当消遣
谁知“啪”一声
小区多户玻璃集体“开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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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波操作代价多大
一起来看深圳法院最新披露的案例
据悉,张某是深圳某小区机电维修部的员工,工作休息之余,为打发时间、锻炼身体,便在该小区1楼架空层练习打弹弓,其以小区周边山坡上的树木为瞄准目标,每次发射直径约为9.5mm的钢珠数十枚。
2023年11月至2024年1月期间,张某多次将钢珠射入隔壁小区,击中隔壁小区内车辆、房屋,导致十余台车辆不同程度受损、8户业主家共17块窗户玻璃被击穿。
经鉴定,其中4辆小汽车损失价值估计8059元;被毁坏的17块玻璃价值人民币399元。
2024年1月9日,张某在小区架空层打弹弓时被民警抓获,民警在其身上缴获弹弓一把、钢珠55枚,后在其住所缴获弹弓3把、钢珠53枚、配件若干。后查明,张某于2023年11月至12月分三次在网上购买弹珠12.3千克。案发后,张某家属赔偿了被害人全部损失。
经审理查明,法院对公诉机关指控张某的事实予以确认。鉴于张某在审查起诉阶段已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且具有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及坦白、自愿认罪认罚等从轻从宽情节,法院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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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IC photo
弹弓虽不属于管制器具
但其杀伤力不容忽视!
以8毫米钢珠为例,其产生的6.4焦耳动能足以击穿易拉罐,对人体头部的冲击力更堪比锤击。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在禁止区域使用弹弓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将面临罚款或拘留;若造成人身伤害或财物损失,则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或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本案中,被告人张某在人员、车辆密集的居民住宅区内以打弹弓为娱乐,造成他人财产损失、危害公共安全被追究刑事责任。
弹弓爱好者严禁在人员密集场所使用弹弓,务必选择空旷、无人的场地如郊外的空地、专门的射击场等进行活动;不得使用弹弓进行非法活动,严禁向人、畜、公共设施等进行射击,否则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同时应配备专业护具并接受正规训练,确保射击安全,以防伤人又伤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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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南方都市报、深圳大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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