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一那年我的成绩差强人意,名次中等,不留级。
暑假又来了,我丢下书包,迫不及待地往租书店跑。
也是在那个夏天,父亲晒大樟木箱,在一大堆旧衣服的下面,被我发觉了封尘多少年的宝藏,父母自己都早已忘了的书籍。
那是一套又一套的中国通俗小说。
泛黄的、优美细腻的薄竹纸,用白棉线装订着,每本书前几页有毛笔画出的书中人物,封面正左方窄窄长长的一条白纸红框,写着这样端正秀美的毛笔字——“水浒传”“儒林外史”“今古奇观”……
我第一次觉着了一本书外在形式的美。它们真是一件件艺术品。
发觉了父亲箱底那一大堆旧小说之后,我内心挣扎得很厉害,当时为了怕书店里的旧俄作家的小说被别人借走,我在暑假开始时,便倾尽了我的零用钱,将它们大部分租了下来。
现在我同时又有了中国小说。一个十二岁的中国人,竟然还没有看过《水浒传》,使我羞愧交加,更是著急的想去念它。
父亲一再地申诫我∶“再看下去要成瞎子了,书拿得远一点,不要把头埋进去呀!”
我那一个夏天,是做了一只将头埋在书里的驼鸟,如果问我当时快不快乐,我也说不出来,我根本已失去了自己,与书本融成一体了,哪里还知道个人的冷暖。
初二那年,连上学放学时挤在公共汽车上,我都抱住了司机先生身后那根杠子,看我那被国文老师骂为“闲书”的东西。
第一次月考下来,我四门不及格。
父母严重地警告我,再不收收心,要留级了。又说,看闲书不能当饭吃,将来自己到底要做什么,也该立下志向,这样下去,做父母的怎么不担心呢。
我哪里有什么立志的胸怀,我只知看书是世界上最最好玩的事,至于将来如何谋生,还远得很哪。
虽然这么说,我还是有羞耻心,有罪恶感,觉得成绩不好,是对不住父母的行为。
我勉强自己收了心,跟每一位老师合作,凡书都背,凡课都听,连数学习题,我都一道一道死背下来。
三次数学小考,我得满分。
数学老师当然不相信我会突然不再是白痴了,她认为我是个笨孩子,便该一直笨下去。
所以,她开始怀疑我考试作弊。当她拿着我一百分的考卷逼问我时,我对她说∶ “作弊,在我的品格上来说,是不可能,就算你是老师,也不能这样侮辱我。 ”
她气得很不堪,冷笑了一下,下堂课,她叫全班同学做习题,单独发给我一张考卷,给了我几个听也没有听过的方程式。
我当场吃了鸭蛋。
在全班同学的面前,这位数学老师,拿着蘸得饱饱墨汁的毛笔,叫我立正,站在她划在地下的粉笔圈里,笑吟吟恶毒无比的说∶“你爱吃鸭蛋,老师给你两个大鸭蛋。”
在我的脸上,她用墨汁在我眼眶四周涂了两个大圆饼,因为墨汁太多了,它们流下来,顺着我紧紧抿住的嘴唇,渗到嘴巴里去。
“现在,转过去给全班同学看看。”她仍是笑吟吟地说。
全班突然爆出了惊天动地的哄笑,只有一个同学没有笑,低下头好似要流泪一般。
我弄错了一点,就算这个数学老师不配做老师,在她的名分保护之下,她仍然可以侮辱我,为所欲为。
画完了大花脸,老师意犹未尽,她叫我去大楼的走廊上走一圈。我僵尸般地走了出去,廊上的同学先是惊叫,而后指着我大笑特笑,我,在一刹那间,成了名人。
我回到教室,一位好心的同学拖了我去洗脸,我冲脸时一句话都没有说,一滴泪都没有掉。
有好一阵,我一直想杀这个老师。
我照常上了几天课,照常坐着公共汽车晃去学校。
有一天,我站在“总统府”广场的对面,望着学校米黄色的平顶,我一再地想,一再地问自己, 我到底是在干什么? 我为什么没有勇气去追求自己喜爱的东西? 我在这儿到底是在忍耐什么? 这么想着想着,人已走到校门口,我看一下校门,心里叹着∶“这个地方,不是我的,走吧!”
我背著书包,一坐车,去了六张犁公墓。
在六张犁那一大堆土馒头里,我也埋下了我不愉快的学校生涯。
那时候,我认识的墓地有北投陈济棠先生的墓园,有阳明山公墓,有六张犁公墓,在现在市立殡仪馆一带也有一片没有名字的坟场。这些地方,我是常客。 世上再没有跟死人做伴更安全的事了,他们都是很温柔的人。
逃学去坟场其实很不好玩,下起雨来更是苦,可是那儿安静,可以用心看书。
母亲不知我已经不上学了,每天一样给我饭钱,我不吃饭,存了三五元,去牯岭街当时的旧书店(当时不放地摊的),买下了生平第一本自己出钱买下的书,上下两册,叫做《人间的条件》。
我是不太笨的,旷课两三天,便去学校坐一天,老师看见我了,我再失踪三五天。
那时家中还没有装电话,校方跟家长联络起来并不很方便。
我看书的速度很快,领悟力也慢慢地强了,兴趣也更广泛些了,我买的第二本书,也是旧的,是一本《九国革命史》,后来,我又买进了国语日报出的一本好书,叫做《一千零一个为什么》,这本书里,它给小孩子讲解自然科学上的常识,浅浅的解释,一目了然,再不久,我又买下了《伊凡·傅罗姆》这本太感人的旧书,后来差不多从不吃饭,饭钱都换了书。
在逃学完完全全释放的时光里,念我真正爱念的东西,那真是生命最大的享受。
逃课的事,因为学校寄了信给家里,终于到了下幕的时候。
当时,我曾经想,这事虽然是我的错,可是它有前因,有后果,如果连父母都不了解我,如果父亲也要动手打我,那么我不如不要活了。
我休学了一年,没有人说过一句责备我的话。父亲看了我便叹气,他不跟我多说话。
第二年开学了,父母鼓励我再穿上那件制服,勉强我做一个面对现实的人。 而我的解释,跟他们刚好不太一样,面对自己内心不喜欢的事,应该叫不现实才对。
母亲很可怜,她每天送我到学校,看我走进教室,眼巴巴地默默地哀求着我,这才依依不舍地离去,我低头坐在一大群陌生的同学里,心里在狂喊∶“母亲,你再用爱来逼我,我要疯了!”
我坐一节课,再拿起书包逃出校去,那时候我胆子大了,不再上坟墓,我根本跑到省立图书馆去,在那里,一天啃一本好书,看得常常放学时间已过,都忘了回家。
在我初二下那年,父母终于不再心存幻想,将这个不成器的孩子收留在家,自己教育起来。
我的逃学读书记也告一段落了。
父亲常常问我∶“你这么啃书啃书,将来到底要做什么?不如去学一技之长的好。”
我没有一技之长,很惭愧的,至今没有。
我从来没有妄想在书本里求功名,以致于看起书来,更是如鱼得水,“游于艺”是最高的境界,在那儿,我的确得到了想象不出的愉快时光,至于顿悟和启示,那都是混在念书的欢乐里一起来的,没有丝毫强求。
而今在荷西与我的家里,两人加起来不过一千六百多本书,比起在父母家的盛况,现在的情形是萧条多了。
望着架上又在逐渐加多的书籍,一丝甜蜜和些微的怅然交错地流过我的全身,而今我仍是爱书,可是也懂得爱我平凡的生活,是多少年的书本,才化为今日这份顿悟和宁静。
我的心里,悄悄的有声音在对我说∶“这就是了!这就是一切了。”
◎ 上文摘录于《雨季不再来》,作者三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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