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温州7岁男孩曾虹博在补习班坠楼身亡一案迎来新进展:家属控告涉事教师曹某涉嫌过失致人死亡、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警方审查后认为“无犯罪事实”,不予立案。这起发生在鹿城区某居民楼内的悲剧,因“非法补课”“安全责任认定”等关键词,再次将校外培训乱象与未成年人保护议题推向公众视野。截至8月15日,家属已向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并表示将向检察院申诉,要求彻查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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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剧回溯:14楼窗户边的“无人看护时刻”
时间回到7月26日晚7时许。温州鹿城区某老旧小区14楼,7岁的曾虹博正在退休教师曹某开设的语文写作补习班上课。这是他暑期课程的第3周,每周2节、每节2小时,5周课程总费用1800元。
据家属提供的现场监控及警方笔录,事发时,曹某将6名学生分为两组:3名年龄稍大的孩子在客厅,由其亲自辅导写作;曾虹博与另外2名同龄男孩则被安排在隔壁小房间自习。监控显示,19时15分,曾虹博独自走到窗边,试图攀爬窗台;19时17分,其身体越过窗框,从14楼坠落至2楼平台。
“那个房间窗户全开着,没有护栏,窗台高度只有80厘米,一个7岁孩子轻轻一翻就出去了。”曾虹博的父亲曾先生哽咽着向记者描述。他提供的现场照片显示,涉事房间为普通民居卧室改造,窗户为推拉式铝合金材质,窗外无任何防护设施,窗台上还留有孩子的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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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令家属痛心的是“无人看护”的疏漏。据曹某在警方笔录中陈述,她当时正在客厅批改作业,听到小房间有响动后曾短暂查看,但未发现异常。而同班学生小林(化名)则向警方证实:“我们三个在玩橡皮,老师没进来过。”
警方不予立案:非法补课≠犯罪现场?
8月14日,曾先生向记者出示了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区分局出具的《不予立案通知书》。通知书显示,家属控告曹某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经审查认为“无犯罪事实”,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12条决定不予立案。
对于“过失致人死亡”的指控,警方解释称,现有证据无法证明曹某“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危险”。一位不愿具名的办案民警透露:“窗户设计本身不违法,且孩子是在玩耍时自行攀爬,属于意外事件。”
而针对“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控告,警方引用教育局认定结论:涉事场所为居民楼民宅,曹某无办学许可证,属于“个人非法补课”,不适用《教育法》对教育机构的安全管理规定。
这一结论引发家属强烈质疑。“教室里有黑板、课桌,老师布置作业、批改试卷,收费记录和上课视频都在,怎么就不是教育机构?”曾先生展示的微信转账记录显示,他于7月10日向曹某支付1800元,备注“暑期写作班费用”;而班级群聊天记录中,曹某每日发布作业要求,并点评学生作文。
法律争议:“非法补课”能否免除安全责任?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律师指出,本案核心在于“安全保障义务”与“非法经营”的界限划分。
根据《刑法》第233条,过失致人死亡罪需满足“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导致他人死亡”的要件。付建分析:“曹某作为补习班经营者,对7岁无民事行为能力学生负有更高注意义务。涉事房间窗台低矮、无护栏,且将低龄儿童单独留置,显然未尽到安全保障责任,可能构成疏忽大意的过失。”
对于“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适用争议,付建强调,该罪名主体虽为“教育机构”,但《民法典》第1199条已明确: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其他教育机构”学习期间受损,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应担责。“此处‘其他教育机构’应作广义理解,包括所有实际承担教育功能的场所,无论是否合法。”
温州市教育局“双减”工作专班负责人则向记者表示,自2021年“双减”政策实施后,温州已停止审批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现有机构需通过“营转非”转型为非营利性质。“曹某的行为属于无证办学,我们已联合街道办责令其停止办学,并将线索移交市场监管部门处罚。”
但法律界人士普遍认为,行政违法与刑事犯罪不可混为一谈。“非法补课需承担行政处罚,但安全责任属民事侵权范畴,两者并行不悖。”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李建伟指出,即使曹某无证办学,仍需对曾虹博之死承担民事赔偿,甚至可能因“重大过失”被追究刑事责任。
家属维权:从复议到检察院申诉
目前,曾虹博家属已启动多重维权路径:
申请复议:8月15日,家属向鹿城区公安分局提交《刑事复议申请书》,要求重新调查曹某是否存在“明知窗户危险仍放任学生进入”的主观故意;
民事索赔:同步委托律师起草民事起诉状,向曹某索赔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56万元;
检察院申诉:若复议维持原决定,家属将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13条,向鹿城区人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
“我们不要钱,只要一个公道。”曾先生表示,儿子生前活泼开朗,墙上还贴着“三好学生”奖状,“这样的悲剧不该发生在补习班,更不该因为‘非法’两个字就被轻描淡写地带过。”
行业反思:校外培训安全监管的“灰色地带”
这起事件暴露出校外培训市场长期存在的监管盲区。记者走访温州多处居民区发现,无证补习班普遍藏身于老旧小区,以“退休教师”“一对一辅导”为卖点,收费从每小时50元至200元不等。这些场所大多未通过消防验收,窗户无护栏、电线裸露、逃生通道堵塞等问题突出。
“我们也想整改,但居民楼改不了消防。”一位匿名补习班经营者坦言,其所在小区同类机构超过20家,“大家都这么干,法不责众”。
温州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承认,对居民楼内无证补课的监管存在难度:“我们没有执法权,只能联合街道、市场监管部门上门劝导,但对方关门再开,很难根治。”
对此,付建律师建议,应建立“社区网格化巡查+物业连带责任”机制,要求房东出租房屋时核查承租人办学资质,否则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同时,他呼吁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法》配套细则,明确非教育机构场所的安全标准,“比如规定有未成年人活动的民宅必须安装防护栏、监控等设施”。
社会关切:谁来守护“教室里的安全”?
曾虹博坠亡事件在社交媒体引发数万条讨论。网友“小鱼妈妈”留言:“现在补习班比幼儿园还危险,至少幼儿园有护栏、有老师看着!”网友“教育观察者”则指出:“黑补课之所以存在,是因为家长需求旺盛。但需求不能成为忽视安全的借口。”
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熊丙奇认为,此案折射出“双减”政策下家长焦虑与监管现实的冲突。“要根治无证补课,需疏堵结合:一方面严打违规机构,另一方面扩大优质课后服务供给,让家长不必冒险选择地下培训。”
截至发稿,鹿城区公安分局尚未就复议申请作出答复。这起悲剧的最终走向,或将影响未来类似案件的司法认定标准。而对于曾虹博的家人来说,无论结果如何,14楼那扇没有护栏的窗户,已成为他们心中永远无法愈合的伤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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