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河南安阳“11·21”火灾的刑事判决公布,两名消防干部被追刑责,消防体制内外的争论也炸翻了天。明眼都清楚,不同的角度,观点自然也不同。
作为消防技术服务从业人员,对于体制内的事情,早已沾不了边,所以也只能从消防技术服务角度,来看看消防安全责任的追责。
1、习惯思维,养成既得利益惯性
早些时候,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年薪,几十万普遍存在,挂证也收入可观。大多数人都认为,事物是不断发展变化的,时至今日,能用十年前的眼光去看待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报酬吗?当然不能,习惯以为,而现实不允许,报酬之外的挂证逐渐退出市场,执业的标准化、规范化,过去的习惯,既得利益者也应随消防技术服务现实而变化。
2、责任细化,未能客观面对现实
经常挨骂的朋友都清楚,不是自己做事不行,而是做事做多了,发生不到位的概率当然比不做事的人更大。做事是需要担当,同时也是责任,不做事自然就好了,就没有责任了。而那个企业愿意养着尸位素餐的高人?即使老板的亲徒弟张主任,天天也是在做事。占着位置,就要做赋予位置要做的事。比如消防设施维保,去了现场出具报告是很合理的连贯动作,至于报告质量是否与实际相符,换做以前,常见一式三份归档各自安好,但放在今天,一不小心就是“未能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从事消防技术服务活动”,正常情况下,随之喜提一宗行政处罚案件。
3、角色渐变,较难认知实际定位
早些年,消防技术服务是社会单位主动找上门,无论是价格还是角色是否占据主动性的问题上,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还是占很大优势的。随着政策的不断优化,以适应社会大方向发展,有朋友认为由原来的“说了算”成了受各种因素制约的“弱势群体”,比如受社会或社会单位监督,一种高高在上的感觉突然就没有了,或者社会单位发生火灾,因延伸调查可能要追究责任,甚至是谈之色变的“刑责”。
4、方向偏差,引发最终结果错位
阿叉兄向来是认为少做事少犯错,作为资深接近退休人员,用其大半辈子的工作经验,一如既往教导我们这些晚辈,比如一天能干完的事情,要分为7天刚好一个星期干,不然事情做完了,没事干,老板野猪看到多不好?分为7天,周末加班都可以天天有事干,多好!阿叉兄的人生信条就是:宁愿少干事,也不能多干事,一定要少干事,多干事是没事找事。
习惯很重要,就像早些年“八项规定”,一开始肯定不适应,受过通报或查处的朋友在今天却很谨慎遵守。习惯是既得利益的简单实用延续,要换另外一种角度,可能会有一段时间让人痛苦。比如刚启用执法记录仪的时候,也很不习惯,随口蹦出的严厉的话慢慢都纠正过来了。
社会一定是在发展变化,不同群体有不同的适应方式在适应其本行业本领域的变化、发展。而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一直在适应社会消防技术服务需求,要不然,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数量为何一直在增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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