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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锋
被质疑“国务院参事”身份的余某某,据广东省传统文化促进会对外公开的消息,已经辞去该会“永久荣誉会长”,且余某某也对媒体表示,自己持有的“国务院参事室公共政策研究中心聘书”是假的,但他“此前并不知情,也是受害者”。
如果余某某所说为真,那他很有可能如其所说,也是上当受骗,或者如他自己所说,是无辜的受害者。
但让人不能不质疑的是,据媒体报道,早在2020年12月15日,国务院参事室办公室就通过国务院参事室官网发布过相关声明表示:“有人在微信朋友圈冒用‘国务院参事室公共政策研究中心’名义发送招聘‘政府特聘研究员’的诈骗信息,甚至收取相关费用”,并明确指出,“该蓄意欺诈行为严重损坏国务院参事室声誉,损害受害人利益”。而余某某自称陪同葛某某在广东考察,“葛某某了解了其人生经历后主动表示,国务院参事室公共政策研究中心正对外聘任专家学者,可帮助其办理聘书,增加一个社会身份”的时间,是2019年12月。
也就是说,葛某某表示给余某某办理国务院参事室相关聘书一年后,国务院参事室就已公开声明,称有人冒用国务院参事室公共政策研究中心名义诈骗。作为一个自称身份保密的人,肯定比一般老百姓更敏感,其怎么就没有引起警觉?并及时不再用参事名义对外活动呢?
更吊诡的是,余某某自称葛某某表示给其增加一个身份后,自始至终,都没有“见到聘书”,如此怎么就能信以为真,而且,敢对外公开自称自己是国务院参事?
作为体制内人员,假若如媒体所说,余某某有一定的身份,而且身份保密,其应当知道,能够成为国务院参事,或者其下属机构聘用的专家,其必须具有一定身份,乃至要经过正当渠道受聘,绝不是某一个人说一句话就可以的。而且,也绝不会有“国务院参事室公共政策研究室参事(正部在职)”这样的说辞。
让人颇感疑惑的是,假院士阮某某被媒体公开揭露至今,一直未见回应,而余某某被揭假参事,倒是自己出面说自己是受害者外,广东省传统文化促进会的相关负责人更是推说,余某某这些年一直都在做善事,但由于余某某的“身份保密,他也不知道其真实姓名,不好去核实他的相关身份”。
如果说之前因为碍于情面,不好去核实余某某的真实身份,那现在即已知道其国务院参事身份为假,怎么就不以此为由选择报警?而只是接受其辞去“永久荣誉会长”?
青锋注意到,早在2020年12月15日国务院参事室办公室发布的声明中就明确,“凡是冒用国务院参事室公共政策研究中心名义进行诈骗行为的单位或个人,一经查出,国务院参事室保留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构成犯罪的,将依法处理;受害人如有财产损失,请及时到公安机关报案”。那媒体追踪报道披露的相关情况可谓已真相大白,有关部门又为何不采取措施,对假院士、假参事依法处置呢?
千万不要媒体轰轰烈烈打假,结果是热闹一番后,一切都风平浪静、悄无声息,最终“烂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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