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九江一男律师被江西司法厅下发了处罚决定书,引发网络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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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究竟是咋回事?
2023年4月,江西九江的周律师代理了况小连女儿况某某(未成年人)被何小妹、王祥国儿子王某某(未成年人)在课堂上意外伤害民事赔偿一案。
这名周律师为了多创收,居然对自己代理的一个未成年人健康权纠纷案,实行“3000元基础费用+20%风险代理费”。人身损害类案件,风险代理比例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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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达到快速调解的目标,他隐瞒律师身份,假冒某法院工作人员,打电话把对方当事人的父母约至某法院调解室调解。
他拿出事先准备好的调查情况书、调解承诺书,故意遮挡“家长自愿赔偿8万元”的重要内容,催促家长签字。家长发现这一猫腻之后,不肯签字,喊来真正的法院工作人员之后,他亮明律师身份后匆匆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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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该律师沦为刑事审判庭上的被告人,法院审理认为其犯招摇撞骗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虽是轻罪,但他的法律服务之路却画上了一个句号。
处罚决定书称,本机关认为,当事人周吉平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应予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经本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吊销周吉平律师执业证书(执业证号13604202210516577)。
针对此事,有网友评论,无奇不有,你就以律师的身体调解不行吗?但是就是以法院工作人员身体调解也不至于判刑啊?造成严重后果了吗?
有网友认为,这案子,如果不是律师身份,公安都懒得搭理,顶多给个行政处罚。
这起事件的发生,让人震惊且匪夷所思。作为1995年出生的周律师,事发时也近30岁,但是其行为显得幼稚,完全是知法犯法的做法,怎么能冒充法院工作人员呢?
因此,不管这个过程有多么复杂,这都摆脱不了他违法的事实,受到相应的处罚也是自食其果。就算这次侥幸没有被吊销执业证,以后大概率还是会重蹈覆辙。核心问题,还是缺乏敬畏之心。
对此,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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