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文精选
第二届『我做律师的“策略”故事』
本文所述案件为一起存续了近10年、发生争议近5年的民间借贷纠纷。
双方当事人因债变故,借款人用尽心机逃避债务,作为债权人的我方当事人手中没有直接证据参与诉讼,甚至连证据的外观形式都不完备——借条被借款人恶意欺骗收回、借款的出借形式大部分为现金交付、债权人所作的还款承诺被之前法院判决认定为未生效、法庭上借款人仍旧万般抵赖和否认……
一审法院驳回我方诉讼请求,二审法院彻底改判并全部支持我方诉请,再审法院继续支持二审判决,一场旷日持久的民间借贷案件终得圆满。
案情摘要
原告瞿氏(化名)兄妹三人与被告老王系同乡和多年朋友关系。早在十年前,瞿氏兄妹看在老王为人诚信正直,先后出借给老王若干笔资金,用于其融资经营。基于熟人关系和考虑双方合作互利共赢之目的,瞿氏兄妹口头约定该多笔资金以复利计算,双方之间每年结算一次,不取本金,年年承续。借方如需回收资金,则可以提前结算予以清偿。后因老王生意失利,债务四起,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子小王即向瞿氏兄妹提出替父还债。
但不料事有变故、人有变心,小王在专业人士的策划下,收回瞿氏兄妹手中的全部结算原始借据,以一份显失公平的还款承诺代替之。瞿氏兄妹拿回一纸还款承诺,认为该份承诺中多个条款对己不利,于是一直未予答应并在该份承诺上签字确认。近年来,瞿氏兄妹多次主张无果,由此生诉。瞿氏兄妹向A省H市S区法院提起诉讼。
办案手记
01
证据缺失 棘手切入
笔者接受瞿氏兄妹委托后,开展了常规性代理工作,包括制发律师函以固定书证、查询被告经营信息和身份信息等。历经一审立案、管辖权异议、管辖法院之间的案件移送等程序。因本案证据严重不足,加上之前双方进行过两次类似的民间借贷纠纷诉讼,对方以之前判决混淆视听、歪曲事实,并借故以之前判决否认本次诉讼。
因本案我方当事人在证据上的完全不利地位,诸如在证明借贷关系成立、生效以及计息的原始证据方面均不能提供,且对方出具的意欲逃避债务欺骗我方当事人的《还款承诺》被之前法院判决确认为“未生效”,本案伊始,我方就已完全陷入举证不能的风险,一审法院以我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驳回请求。
02
复原事实 强化辅证
二审我们向A省H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笔者继续作为代理人,要求我方当事人最大限度予以配合,尽全力还原事实,强化言辞证据,争取法官在事实认定上形成倾向于我方的自由心证。
一是加强事实方面的叙事强度。绘制双方往来款时间轴图,还原展示双方当事人10年以来的结算流程;制作借贷关系计息表,将原始本金结合双方约定的复利形成统计表,与对方出具的《还款承诺》上的本息数额相吻合,再现还原原始借贷关系的真实性、客观性,让辅助证据的作用得以最大限度的发挥。
二是发掘并调取重要案外事实。调取对方当事人之间债务转移方面的蛛丝马迹,合理向法庭说明债务人因经营失利,父债子承的原因,加强对案件次要事实方面的说明,以次要案件事实补强缺失的主要案件事实。
三是大胆突破已决判决的既判效力。针对之前双方当事人的历史诉讼案件,调取诉讼档案,以证明前诉非后诉、前诉的主张非后诉主张之事实,打破对方混淆视听给案件审理带来的障碍。
四是让尽可能参与案件事实的证人出庭作证。梳理好庭审发问焦点问题,提前对当事人可能出现的抗辩做好预案。最终二审法院支持了我方全部诉讼请求。
二审后,对方向A省高院提起再审,亦被驳回再审申请。
03
庭后不懈 补强阐释
笔者认为,任何一个案件,当事人自身的作用在诉讼中是不可忽视的,当事人既是亲身参与案件的当局者,同时也是重要的证人,对事实最有发言权,对在事实中形成的证据也具有一定的主导力。
本案二审经过两次开庭后,代理人要求我方当事人以普通流水日记的形式,将双方借贷关系产生发展的来龙去脉整理成文提交法院,以再次强化我方观点。
二审法官庭后凭借当事人说明材料,以代理人整理的时间轴图、借贷关系利息表及代理意见,作了认真核查工作,经过当事人和律师之间的默契配合、法官的细致审理,一份单薄的且无我方当事人签字的还款承诺书,案件变被动为主动,突破了证据僵局,取得了胜诉。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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