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我正在厨房里准备晚饭,突然听见门铃响起。打开门,我看到继女春兰站在门口,脸上挂着一贯的冷漠。她没等我招呼,径直走进屋里,坐在沙发上,眼睛扫视着客厅的每个角落。
"王阿姨,我爸的事过去半年了,我想和你谈谈房子的事。"春兰冷冰冰地说道,语气里没有丝毫商量的余地。
我的心一沉,手里的抹布不自觉地揉搓着。老刘走后的这半年,我几乎把自己封闭在这个小区的两居室里,每天面对墙上他的照片,还没从丧夫之痛中缓过来。而此刻,春兰的话让我感到一阵恐惧。
"什么房子的事?"我努力控制着自己的声音不发抖。
春兰翘着二郎腿,红色的指甲在阳光下闪着光:"我要结婚了,需要30万的陪嫁钱。这房子卖了应该够,你收拾收拾,找个便宜点的地方住吧。"
我手中的抹布掉在了地上,整个人如坠冰窟。这个家,明明是我的啊!
老刘是我的第二任丈夫,比我大十岁。我们相识时,我已经四十五岁,离异多年,膝下无儿无女。老刘的前妻因病去世,留下一个女儿春兰,那时候她已经二十多岁,在外地工作,很少回来。
婚后,老刘和我相敬如宾,日子平淡而温馨。我把这套70平米的小两居室卖了,又添了一部分积蓄,在市中心买了这套110平米的房子,想要给我们的晚年一个舒适的生活环境。房产证上清清楚楚写着我的名字,因为这是我一个人的钱买的,老刘当时还因此不好意思了好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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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的房子,你爸生前都清楚。"我颤抖着声音说道,"当初买房的钱全是我的,你爸没出一分钱。"
春兰冷笑一声:"我爸跟你结婚这些年,工资不都给你了吗?你用的不也是我爸的钱?再说了,我爸要是还活着,这房子还不是他的?"
"那不一样,你爸的工资我们一起花,但买房的钱是我离婚时分得的那套房子卖的钱,还有我多年的积蓄。"我急切地解释着,感觉喉咙发紧,"房产证上写的是我的名字,法律上这就是我的财产。"
春兰站起身,居高临下地看着我:"王阿姨,我爸对你不薄吧?他照顾你这么多年,现在他人走了,他唯一的女儿要结婚,你连这点心意都没有?我只要30万,又不是要整套房子。要不是看在你一把年纪的份上,我应该继承我爸的遗产,这房子我有权要一半!"
"可是……"我想反驳,却被春兰打断。
"你要是不同意,我就去法院告你。我爸和你结婚这么多年,这房子虽然写你的名字,但肯定有我爸的一份。"春兰的眼睛里闪烁着冷酷的光芒,"到时候闹上法庭,对你名声也不好。"
我一下子瘫坐在沙发上,感觉天旋地转。老刘去世时63岁,心脏病突发,走得毫无准备。我们结婚十年,虽然没有惊天动地的爱情,但也是相互扶持、和睦相处。我从没想过,他离开后,我会面临这样的局面。
"给我三天时间考虑。"我终于说道,声音几乎微不可闻。
春兰冷哼一声离开了,留下我一个人在空荡荡的客厅里,泪水终于夺眶而出。
那晚,我辗转难眠。我想起老刘生前常说,春兰从小缺少母爱,性格倔强,让我多包容她。但老刘可能做梦也没想到,他的女儿会在他去世后,向我提出这样的要求。
第二天一早,我打电话给多年的老友李芳,哭诉了整件事。李芳听完勃然大怒:"这哪是什么继承权!你们是夫妻共同财产制,但这房子明明是你婚前财产,他女儿凭什么要?"
李芳的丈夫是个律师,她立刻请他接了电话。"王姐,您别担心,"律师徐明语气坚定,"依据我国《民法典》,您的房子属于婚前个人财产,除非您和老刘之间有特别约定,否则春兰无权要求分割或者继承。您有房产证为证,完全不用害怕她的威胁。"
听了徐明的话,我心里稍微踏实了一些,但想到要和春兰对簿公堂,我又害怕起来。毕竟老刘生前对我那么好,我不想和他的女儿弄得太难看。
第三天,春兰再次来访,带来了一份"协议",要求我在卖房后给她30万,或者直接拿出30万给她。见我犹豫,她的语气更加咄咄逼人:"王阿姨,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和我爸结婚时可是公证过的,房子是你的,但我爸的退休金每月有一部分是要给我的。这些年你们一直没给,算起来也有十几万了。"
我愣住了,这完全是无中生有!老刘退休金不高,每月也就四千多,我们从来没听说过要分给春兰的事。老刘在世时,逢年过节会给春兰一些钱,但从未提过什么"分退休金"的约定。
就在我不知如何应对时,门铃又响了。开门一看,是李芳和她丈夫徐明。原来他们担心我一个人应付不了,特意赶来帮忙。
看到有外人在场,春兰的气焰稍微收敛了一些。徐明直截了当地表明了自己的身份,并告诉春兰:"关于王女士的房产问题,我已经查阅了相关法律文件。这套房产属于王女士的婚前个人财产,您父亲去世后,您无权要求分割或继承。如果您坚持不合理要求,我们将通过法律途径保护王女士的合法权益。"
春兰脸色变了几变,但还是不甘心地说:"我爸这些年的付出就这么不值钱吗?我结婚需要钱,总不能让我净身出嫁吧?"
李芳插话道:"春兰啊,你爸走了,王姐也很伤心。她这些年对你爸不薄,照顾得很周到。你结婚是喜事,按理说王姐应该随份子,但你这样强迫要钱,就过分了。"
气氛一时僵住了。我看着春兰,突然感到一阵心酸。她从小缺少母爱,性格执拗,但也许她只是太想有个体面的婚礼,想让亡父有所"参与"。
"春兰,"我缓缓开口,"你爸走得突然,我也很痛苦。这房子确实是我的,我不会卖掉它,因为这里有我和你爸共同生活的回忆。但你结婚,作为你爸的妻子,我可以给你五万块钱作为礼金。这不是被逼的,是我心甘情愿的。"
春兰没想到我会这么说,愣在那里,眼圈渐渐红了。她低头沉默了很久,最后声音哽咽地说:"对不起,王阿姨,我太激动了。我只是...只是想在结婚时能感觉到爸爸还在我身边..."
那一刻,我看到了春兰坚强外表下的脆弱。我走上前,第一次真正地拥抱了这个继女:"你爸走了,但我还在。你的婚礼我会去的,就当是代表你爸爸参加。"
春兰终于在我怀里哭了出来,像个迷路的孩子终于找到了依靠。那天之后,我们的关系开始慢慢修复。我明白,家庭纽带不仅仅是血缘和财产,更是理解与包容。
老刘走了,但他给我留下的不只是这套房子,还有一个需要关爱的女儿。而我,也终于在这场风波后,真正成为了这个家的主人——不仅是房子的主人,更是情感的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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