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我是胖胖。
“不问自取,是为贼”。
这不是道德教条,而是文明社会的最低限度。
人之所以为人,不是因为道德高尚,而是知道什么东西不能动,哪怕你能动。
野兽靠力量分配食物,人类靠共识分配权利。
这个共识不是什么“高尚情操”,而是一句简单的话:不是你的,就不能拿。
所以,每一个不问自取的瞬间,其实都在撕开这层薄如蝉翼的社会信任。
7月30日,都市报道发布了一则新闻。
事情发生在河北省邢台市某家超市。
视频中,有顾客在没有获得超市允许的情况下,自行打开榴莲进行品尝。
该事件引发了公众广泛关注。
据报道,事件发生时正值该超市开业促销期间,榴莲的售价低至15.9元每斤。
由于人流量大,管理上出现了疏漏,现场出现了部分顾客擅自剥开榴莲并食用的行为。
对此,超市工作人员回应称,已注意到问题,会向领导反馈情况。
需要指出的是,榴莲是按照重量计价、具备一定保存要求的商品。
其果肉暴露后极易变质,破坏其完整性不仅影响销售,也损害了商家的经营秩序。
“试吃”本是商家出于推广目的所设的体验环节,核心在于“主动提供”和“有限展示”,而不是“顾客自助”。
在绝大多数超市,试吃都是以小样形式明确陈列,附有提示标志,通常还配有工作人员引导。
而此次事件中,据媒体报道与视频资料显示,在促销榴莲的区域,几位顾客未经任何工作人员许可,自顾自地将榴莲剥开,有的蹲在地上直接食用。
榴莲本身并未贴有“可试吃”的标识,也没有专人引导试吃。
这不是商家提供的体验服务,而是顾客擅自做主,把别人的东西当成了自家的。
“试吃”成了“强吃”,成了公开场合的“顺手牵榴莲”。
这不是第一次发生这样的事,但每一次被拍下,都在提醒我们一个事实:
公共场合的不文明行为,不仅没有减少,反而在一些地方变得习以为常。
这其实是对公共规则的蚕食。
在某些人眼里,规则好像永远是对“别人”设立的,只要没有明确禁止、没有专人制止,他们就可以肆意妄为。
榴莲不是不能吃,是你不能自作主张。
公共空间的核心,不是有没有摄像头,而是有没有人愿意自我约束。
现代社会最难的,不是制定规矩,而是让人愿意在没有代价的情况下也选择“守规矩”。
为什么?
因为守规矩有时候看起来“吃亏”,看起来“别人都在占便宜,你却一个人老实巴交”。
但越是这种时刻,越能区分出一个社会到底是靠什么维系的。
有时候你以为你不过是“拿了一口榴莲”,但实际上你在动摇一个结构。
如果每个人都觉得,只要没人阻止就可以自取,那所有的信任、默契和秩序,都会像这颗被剥开的榴莲一样,一寸寸崩塌。
真正的问题不是榴莲被吃了,而是有些人从不觉得自己做错了。
不是因为他们不明白“拿别人东西要经过允许”这个道理,而是他们压根不觉得那是“别人”的东西。
商场的财产、公共的服务、公共的空间,在这种人眼里,变成了“谁先抢到就是谁的”。
我们经常说“规则意识”,但规则不是挂在墙上的标语,也不是罚款通知单。
它真正的形态,是一种“不拿不该拿的、不动不该动的、不做不该做的”本能。
而当这种本能被逐渐消解,一个社会就会进入一种危险的状态:
大家都知道对,但谁都懒得坚持。
但,规则不是大张旗鼓地喊出来的,而是默默守出来的。
一个人面对没贴标签的榴莲时,仍然选择不动手,那才是文明。
一个顾客在促销现场仍然守住底线,不占便宜,那才是素质。
一个社会越是在“小事”上坚持原则,越是在“无摄像头”处不放纵,社会才越有希望。
不是你的,就别动。
这不是礼貌,不是风度,不是“道德高尚”。
这是做人的最低线,是让我们在公共空间里彼此信任、彼此尊重的唯一支点。
而这个支点一旦崩塌,就再也立不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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