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版权局发布2024年度上海版权十大典型案件。本次十大案件的评选由上海市版权局组织,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执法总队、上海海关、浦东新区知识产权局等单位推荐,经专家评选产生。本次评选的案件,共有民事案件4件、刑事案件3件、行政案件3件,涵盖了计算机软件、文字作品、视听作品、美术作品、音乐作品、游戏等多个领域。
其中,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短视频平台话题聚合传播视听作品侵犯著作权纠纷案”入选,该案由知识产权审判庭法官杨捷审理,一起来看!
案件3
短视频平台话题聚合传播视听作品
侵犯著作权纠纷案
(一)基本案情
原告北京某信息技术公司系电视剧《甄嬛传》的权利人,被告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的APP上存在大量涉案作品的侵权短视频,同时还存在大量关于“甄嬛传”的话题,在话题中集中向用户提供涉案短视频链接。原告曾就此向被告发出侵权通知,但被告未删除全部涉案链接。原告认为,被告侵害其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请求判令被告赔偿经济损失400万元。2023年2月20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明知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未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已构成帮助侵权行为。据此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160万元等。一审判决后,被告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后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专家点评
短视频平台对用户侵权内容的注意义务边界与责任认定,始终是网络著作权司法实践中的核心争议焦点。关键在于如何判断短视频平台构成“明知或者应知”。在司法实践中,短视频平台整理、推荐热播电视剧作品或者在接到权利人通知后仍未采取合理措施删除、屏蔽侵权作品的,可能存在主观过错。本案中,平台以“算法推送中立”抗辩时,法院从多重维度分析“应知”的认定标准:通过付费推广机制论证平台获经济利益与较高注意义务的关联性;将“话题聚合”行为定性为对侵权内容的选择、推荐;将长时间高知名度的视听作品认定为“热播”作品等。该判决既回应了长视频著作权保护诉求,也体现了短视频平台的内容治理逻辑,对于构建新时代网络版权保护新秩序具有深远意义,彰显了知识产权司法实务中利益平衡的价值立场。
来源丨“上海发布”微信公众号
线索提供丨知产庭
责任编辑丨曹赟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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