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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老丁。
对近期引起广泛关注的杭州自来水事件的通报层级,已从最初的杭州余杭水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余杭水务公司”),递进到7月19日的余杭区政府,再到今天傍晚,杭州市联合调查组发布了《关于杭州市余杭区部分小区供水异常调查情况通报》。
该怎么看杭州市层面这份最新的情况通报呢?该说不说,还是有些进步的吧。
除了在字数上比之前三份通报( 余杭水务公司曾先后发布过两份 )都多很多外,在补偿措施方面,最新的通报不仅承诺免费更换净水器滤芯,还明确对受影响的自来水用户7月份水费全额免收。
想想在7月17日余杭水务公司的第二份情况通报中,可只承诺“会给予7月份每户5吨水费的减免”呢,被当地居民怒批 “不差这5吨的水钱”“感觉这个解决方式像在哄小孩”。
对比下来,最新的补偿还真是大方了不少呢。之前那些对减免5吨水费嗤之以鼻的居民,这回该对这份大气、敞亮感到满意了吧?
先等等。这些居民那段时间损失的,恐怕不止滤芯和水费吧?那几日因水质突变抢囤的大量矿泉水,生活上造成的极大不便,洗漱、引用等可能对身体造成的伤害,这些又该如何补偿或作价呢?
没说。
关于水质异常的原因,“粪水”那是肯定不会是“粪水”的,一位“编造余杭‘ 粪水 ’谣言”的网民,昨天已经被通报刑拘了。
最新的通报称,经查,水样中检测出的硫醚类物质是一种有机硫化物,在水中较低浓度即可产生蒜味、沼泽味、腐臭味等异味,“综合分析,此次供水嗅味异常是气候、环境、水动力条件等多种因素叠加情况下导致的”。
关于自来水出现“发黄”“发浑”问题,最新的通报表示,目前供水管道主要是铁质管道,事情发生后有关公司先后采取水源切换、供水调度和水管冲洗等措施,引发供水水流方向发生变化、水流速度突变,冲刷管壁导致锈层脱落产生“黄水”或“浑水”,部分进入供水水箱或用户,一般放水一段时间后可恢复正常。
请注意这句“ 一般放水一段时间后可恢复正常 ”,此前的媒体报道称,“ 事发一天后,市民放水两小时仍有深褐色沉淀物 ”。
最新的通报中还梳理了一个“事件”时间线,显示7月16日早8时许,水厂工作人员即巡查发现异味,9点20分水厂完成水源切换。不过在此前主流媒体的报道中,自来水出现明显异味大概起于16日上午9时,而后问题持续……
同样在这个“时间线”里,显示7月17日下午3时许,“供水基本恢复正常”。从7月17日下午4时20分余杭水务公司发布第二份情况通报,到7月19日下午3时22分余杭区政府发布情况通报,其间似乎“风平浪静”。
然而根据之前媒体的报道,至少即便到了7月18日,仍有居民表示称家中自来水有“黄色沉淀物”。
说到问责,根据最新的通报,共有7名领导干部被问责,除1人被撤职外,其余6人中2人被诫勉,3人被警告,1人被严重警告。
是不是又想脱口而出“罚酒三杯”这四个字?别呀,人《环球时报》前总编胡锡进说,他个人认为这样的追责程度是恰当的,“我们不应鼓励过度追责,那样会把在基层工作的同志给吓住。毕竟这不是人为过失导致的责任事故,做得不好的地方,批评教育,督促今后改进就可以了”。
只能说,老胡真的可以的。
今天是7月23日,或许不少人未必还能记得,14年前今天的温州7·23动车事故。
最近老丁经常听到有人说,杭州主流媒体这么发达,此次自来水事件却沉默得震耳欲聋;我们进入到蓝底白字大通报时代等。14年前的那场悲剧后,媒体的表现可不是这样的。
彼时铁道部发言人王勇平,正是在媒体的追问下爆出了那句金句:“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是信了。”
抚今追昔,都付笑谈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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