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
鄂州高中教育集团发布
《关于严禁在职教师违规补课的通知》
坚决遏制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
关于严禁在职教师
违规补课的通知
全体教师:
为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有效遏制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湖北省教育厅和鄂州市教育局关于禁止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文件精神,我集团就禁止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的相关要求强调如下:
1.全体教师要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的有关规定。
2.严禁在职教师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兼课,或参加由其他教师、家长和家长委员会组织的有偿补课。
3.严禁在职教师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组织辅导班、家庭课桌,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参与有偿家教或管理。
4.严禁在职教师向学生家长推介校外培训机构,为社会培训机构和他人进行招生宣传或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从中获利。
5.严禁在职教师以“个别辅导”“帮助学生”等名义从事或者变相从事任何有偿家教活动。
集团纪委将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规违纪的教师“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督促后仍不改正者,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对严重失德、影响恶劣者,从重处理。
现将我集团举报方式公布如下,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及广大学生家长积极配合,严格监督,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举报电话:0711-3380023
邮箱:ezgzjw@163.com
中共鄂州高中教育集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5年7月18日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