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全球107个国家在挪威奥斯陆签署《集束弹药公约》,誓言彻底销毁一种被称为“死亡蒲公英”的武器——集束炸弹。然而,中国、美国、俄罗斯等军事强国却集体缺席签字仪式。这一举动引发国际争议:为何中国宁可背负舆论压力,也要保留这种“反人类武器”?今天,我们就揭开背后的战略真相。
![]()
集束炸弹的恐怖,源于其独特的设计原理---子母弹结构:一枚母弹内装数十至数百枚网球大小的子炸弹,战机投掷后,母弹在半空解体,子炸弹如暴雨般覆盖数万平方米区域,实现无差别杀伤。
子炸弹种类多样,包含燃烧弹、破甲弹、杀伤弹等,可瞬间摧毁坦克群、机场或步兵方阵。更可怕的是,约30%的子炸弹落地后不会立即爆炸,而是潜伏成“地雷”,战后仍持续威胁平民。
科索沃战争中,北约投下1300枚集束炸弹,遗留的3万多枚未爆弹,导致战后20年仍有5000名平民死伤。
正因如此,国际红十字会将其列为“极度残酷武器”,《海牙第三宣言》更明令禁止使用。
![]()
面对全球声讨,中国拒绝销毁集束炸弹的决策,实则是冷峻的地缘政治计算。
当美俄(全球最大集束炸弹持有国)拒不签字时,中国单方面放弃等同自废武功。正如军事专家指出:“若敌人持刀逼喉,缴械非明智,握刀才能制衡。”
近代中国饱受侵略之痛,从甲午战争到抗日战争,“落后挨打”的教训刻入民族基因。即便今日崛起,面对台海、南海等潜在冲突点,集束炸弹仍是成本最低的区域拒止手段之一。中国国防学者直言:“我们不求称霸,但需确保任何挑衅者付惨痛代价。”
![]()
尽管精确制导武器日益成熟,但对大规模装甲集群的压制仍依赖集束炸弹的饱和打击。一枚母弹造价仅数万美元,却能替代价值千万的导弹系统,对发展中国家而言,这是难以割舍的“性价比之王”。
讽刺的是,推动公约最积极的部分国家,自身却难洗污点。比如美国:越战中投放2.6亿枚子炸弹,老挝40%农田至今残留未爆弹;
还有英国:2003年伊拉克战争中使用2100枚集束炸弹,却辩称“符合国际法”。
更深的矛盾在于公约漏洞:未签字国仍可生产、使用甚至转让集束炸弹。这意味着,销毁国可能面临“君子困于牢笼,恶虎游荡在外”的安全悖论。
![]()
值得强调的是,中国对集束炸弹的态度始终谨慎。迄今无证据表明中国在实战中使用该武器;中国优化其性能,子炸弹哑火率已从30%降至5%以下,降低战后隐患;我们还积极发展火箭炮智能弹药(如PHL-16系统),逐步减少对集束炸弹的依赖。
正如外交部回应:“中国签署《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并销毁全部库存化武,证明我们履行国际责任之决心。但安全不能靠单边妥协换取。”
![]()
集束炸弹存废之争,本质是理想主义与现实主义的撕裂。或许终有一日,科技与文明能消弭这类武器。但在此之前,中国的选择正如一位老兵所言:“和平不是祈求得来,它立于威慑之上,生于实力之巅。”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