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被抹黑成“惯老板”风波,蓝委叶元之昨天(15日)发文回应澄清,前助理方旭2月过世,家属指控很多不是事实,他一直选择尊重与承受,因不愿再去揭开任何可能造成二次伤害的细节。他强调绝无不当辞退,言语羞辱绝非事实,从未拒绝病假申请,退保是依法执行等事实,以正视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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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元之发文说明:一、绝无不当辞退!方旭先生于1月1日主动请辞,1月10日完成离职手续,何来13日恶意解雇?家属指控他恶意辞退方旭,这完全是子虚乌有。事实是,方旭多次萌生辞意,甚至在1月1日因工作因素传讯息向本人请辞,隔日即没来上班,后来是办公室同仁主动联系,方旭才表示“真的不想做了”,并提出“做到找到人为止”。方旭于1月10日再次提出离职,经他同意,并由方旭亲自签署离职文件,同仁都见证。
叶元之质疑,试问,一个1月1日就请辞、1月2日就不来上班、1月10日已办妥离职手续的同仁,怎么可能等到1月13日“才知道自己被辞退”?而且他也从未说过“你请辞就不用请假”。这种说法完全违背常理与逻辑。若他真要恶意辞退,何不在1月2日方旭未上班时就顺势同意?
二、所谓“言语羞辱”绝非事实,纯属可受公评的工作内容讨论。报道中断章取义的截图,实则全为工作上的沟通。例如,周刊指控叶元之羞辱“只认识两个记者吗?”这句话的背景是,新闻稿发布理应是全面性的,要发给多数记者,但方仅发给了两位记者。这是对工作方法的基本要求。
三、从未拒绝病假申请,方旭腰痛请假皆准许,有对话记录为证。家属从最初指控“躺在病床上请假被拒绝”,到现在改口,但事实只有一个:叶元之从未不准任何同仁的病假,事实上办公室的请假相当顺畅,去年也曾有同仁请长假去北欧游玩。今天他已出示对话截图,例如去年10月11日与10月24日,方旭表示腰痛需要请假,他皆回复“好的”予以批准,其他没有回复,是因为他并没有不准许,方旭可以直接离开办公室去看病。
四、退保是依法执行,与请病假无关。家属称“请病假就被退保”,这并非事实。方旭是“主动辞职”,依《劳保条例》,雇主必须于员工“离职当日”办理退保。他们依法在1月10日方旭离职当天退保,若不办理立即违法。将合法的离职程序,扭曲为因病假而退保,是恶意误导。从头到尾,我们只知道他有腰痛的困扰,某次他问方旭还好吗,方旭本人在对话中表示“没那么严重”。
薪资调整,也是方旭因自认未能完成法案助理的核心工作(法案、质询稿、预算),不希望影响办公室运作,希望另聘他人,于去年11月主动提出减薪、“做到办公室找到新人为止”。后来因考量他12月减薪会影响年终奖金计算,等到隔年1月才进行契约调整,如今却被扭曲成恶意减薪。
叶元之直言,方太太并非在他们办公室工作,她所知的许多情况,恐是片面或转述而来,与办公室发生的真实状况有极大落差。他们曾数次希望能与家属沟通说明,甚至本人亲赴灵堂两次,皆未能见到,后续透过共同友人联系,亦被坚决拒绝。能理解家属需要情绪的出口,过去半年,叶元之宁愿自己承受“惯老板”的骂名,也不愿多谈方旭在职时的工作细节,就是为了对逝者的尊重。但如今被泛政治化,逼得他不得不揭示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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