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
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仪征市顺水楼大酒店有限公司使用的山药
(一)抽检基本情况:日前,我局对仪征市顺水楼有限公司使用的山药进行抽检。经检验,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定性及处罚: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相关规定不予处罚,我局已送达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仪市监不罚〔2025〕00044号)。
(三)原因分析及整改情况:该公司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我局要求该公司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意识,严格履行进货查验制度,确保所经营食品质量安全。
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
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仪征市新集镇新隆油坊生产的天乐湖压榨菜籽油
(一)抽检基本情况:日前,我局对仪征市新集镇新隆油坊生产的天乐湖压榨菜籽油进行抽检。经检验,酸价(以KOH计)项目不符合GB/T 1536-2021《菜籽油》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送达情况:我局于2025年7月8日向该小作坊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已对该批次剩余的5瓶菜籽油进行扣押。
(三)风险控制措施:该批次不合格天乐湖压榨菜籽油的生产,主要是由于该小作坊存储环境管控不严。我局将根据调查情况进行处理,并责令该小作坊强化存储环境管理,确保所生产食品的质量安全。
二、仪征市朵朵牛羊肉店(个体工商户)经营的羊腿肉
(一)抽检基本情况:日前,我局对仪征市朵朵牛羊肉(个体工商户)经营的羊腿肉进行抽检。经检验,克伦特罗项目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送达情况:我局于2025年7月10日向该店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批次羊腿肉已全部销售完。
(三)风险控制措施:该店履行了进货查验制度,我局将根据调查情况进行处理,并责令该店加强食品来源管控,确保所经营食品的质量安全。
三、仪征市真州镇戴磊牛羊肉店经营的牛腩肉
(一)抽检基本情况:日前,我局对仪征市真州镇戴磊牛羊肉店经营的牛腩肉进行抽检。经检验,克伦特罗项目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送达情况:我局于2025年7月10日向该店送达检验报告,并对该店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批次牛腩肉已全部销售完。
(三)风险控制措施:该店履行了进货查验制度,我局将根据调查情况进行处理,并责令该店加强食品来源管控,确保所经营食品的质量安全。
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
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仪征市大仪镇华夏百货商店经营的马铃薯
(一)抽检基本情况:日前,我局对仪征市大仪镇华夏百货商店经营的马铃薯进行抽检。经检验,毒死蜱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定性及处罚:该店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相关规定,依据《扬州市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第319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相关规定不予行政处罚。我局已送达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仪市监不罚〔2025〕00046号)。
(三)原因分析及整改情况:该批次不合格马铃薯的经营,主要是由于该店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制度,现该店已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确保所经营食品的质量安全。
来源|仪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