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之名》中,张文菁曾说:“迟到的正义不能算正义,顶多是真相,正义没有迟到的资格。”
一开始我不是很认同这句话,觉得“正义也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这样的理念才是对的。
可随着剧情的深入,当看到周梅的一系列遭遇时,我逐渐理解了这句话的含义。
1
周梅,为检察官乔振兴的妻子。乔振兴因查办万海案被人害死,还被诬陷成畏罪自/杀。
她痛失丈夫,还被扣上了贪官家属的名号。这还不够,随之而来的还有各方舆论的压力。
她身为多年的优秀教师,却被家长们纷纷质疑要求学校辞退。
她的孩子,为了维护自己的爸爸而与歧视嘲笑他的同学打架。
最后,她失去了工作,孩子也不得不从学校退学。走投无路的她,不得不来到省检察院向领导讨个说法。
几经辗转,她终于在洪亮的引荐下见到了省专委孙向群。
她向孙专委诉说自己的遭遇,还告诉他,自己家里搜出来的那300万现金,是自己的弟弟周彪,受人威胁被逼无奈才偷偷放进去的,纯属栽赃陷害。
然而当她要一个答案的时候,孙专委却只说会进一步调查会向上级汇报,需要时间,让她再等等,却始终没给她一个明确的回复。
案子结了,没人给自己死去的丈夫伸冤,甚至没有人再记得老乔,但她们却得一直背负着贪官家属的骂名,躲躲藏藏地过着。
谁知道还要等多久?谁知道还能不能等到?
即便等到了,那周梅和孩子因此所受到的伤害又拿能拿什么来弥补呢?
正义迟到了,那便不算正义了,因为苦难已经让好人受够了。
2
而据说,剧中周梅最后的结局也是因掌握了一些黑暗/势利的证据而被害死了,如果是这样,那她到死都没有等到丈夫沉冤昭雪、正义到来的那一天啊!
这样迟来的正义,对周梅和她的亲人来说,又有多大意义呢?
充其量不过就是真相大白了,而却无实际的作用。对于受害者,迟到的正义永远抹不去曾经的那份不公。
心疼周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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