坊间所谓“进宫”,用现在的网络语就是“进去踩缝纫机”。直白了说,就是去坐牢。
从小接受父母教育,要遵法守法,不要违法犯法,不能去坐牢;
一旦坐了牢,一世就完了,永远被人瞧不起,人前人后抬不起头。
自小能够肯定的事情,就是,不坐牢的也只有少数人能够当官;
坐过牢的,就不可能再当官。从小到大,就这样思维定势了。
所以,6月27日读到澎湃新闻披露的消息,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财政局原党组书记、局长付雪海,曾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因盗窃罪、流氓罪等先后三次被判处有期徒刑,就受到了相当大的冲击。
思维定势,限制了自己的想象力。
无论怎样展开想象的翅膀,也想不到坐了3次牢后还会当局长。
瞠目结舌,目瞪口呆,有时就是想象力严重匮乏的表现。
不过话得说回来,如果是持不同政见而坐牢,东山再起也不稀奇。
但付雪海犯的是盗窃罪、流氓罪;这类刑事犯罪一旦坐实,理所当然永无翻身之日。
而付雪海的能耐就是超出一筹。犯一次罪,不要紧;犯两次罪,仍不要紧;犯三次罪,还是不要紧。照样当官。
然而,这符合公务员法吗?有哪一部党纪国法允许这样的情形发生和存在?
记者就此事致电洪洞县委组织部,得到反馈是,“现在县上已在调查此事”。
请问,县财政局发生的事,本县调查能确保客观公正吗?
记者就此事致电安泽县人民法院,得到反馈是,“不太清楚这份判决书是如何流传出去的”。
请问,这份判决书不该公开吗?
不该忽略的事情是,是谁提拔启用付雪海的?主政者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古代官僚所推荐的人犯事后,推荐者将受到牵连处分。先辈们订立的制度还是很智慧的。
这会促进官僚举荐时想想后果,至少不能举荐有犯罪前科的人,省得为自己留下麻烦。
付雪海不但坐过三次牢,还私自修改了年龄。这也是违法违纪、对组织不诚实的行为。
付雪海有这么多问题,启用提拔他的人该不该了解?组织考察是怎么进行的?
渎职了吧?至少是失职。
付雪海案难道仅仅冲击了我一个人的想象力?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