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有网友在问政平台发帖称,请问南充经开区税务局,我在优品道珑玺湾买了房子,开发商欠税,你们不去处罚开发商,不去起诉开发商,不去让执法机关抓他们的法人,抓他们的股东,而首先采取了不给买房子的消费者开发票的方式处理,算什么本事,我觉得是典型的看人下菜,欺负弱势群体。我没欠任何人的钱,你们不给我开发票侵犯的是我的利益和权力,而开发商不会因为你们不给我开发票而感受到任何痛苦。请南充市经开区税务局及南充市商投欣丰置业有限公司马上给我开具购房发票。
6月16日,国家税务总局四川南充经济开发区税务局回复网友,您反映的关于南充商投欣丰置业有限公司未开具发票问题已收悉。
经查,该公司存在大额欠税未缴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欠税管理工作的通知》第三条第七款“对于业务正常但经常欠税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应控制发票售量,督促其足额纳税”等文件规定,我局对该企业发票进行管控,同时已启动欠税追缴流程,责令纳税人在规定期限内缴清欠税。
为督促纳税人及时清缴欠税,我局已多次约谈该企业法人和财务负责人,目前已将该户企业移交强制执行流程,拟于近日对该企业的剩余资产进行强制执行。
待企业清缴欠税后,我们会第一时间联系您并要求企业及时向您开具发票。
来源:麻辣社区、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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