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回顾:突发疾病引发的千万订单危机
A科技公司向B医疗设备公司采购一批定制化检测仪器,合同总金额1200万元,约定6个月内交付。签约后第3个月,B公司核心技术总监突发重疾入院治疗(脱敏化名“丙”),导致生产线全面停滞。A公司多次催促无果,面临项目违约赔偿风险,遂向B公司发出《中止履行通知书》,暂停支付剩余货款,并启动法律程序。
关键细节:B公司收到通知后未提供履约担保,仅口头承诺“尽快恢复”,但未提交医疗证明或替代方案。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俞强律师在案件论证中指出:“中止履行的核心在于‘有确切证据’且‘及时止损’,对方消极应对将触发解约权。”
二、裁判结果与理由:为何支持中止方解除合同?
裁判结果:
确认A公司中止履行行为合法;
解除双方采购合同;
B公司返还A公司已付货款并赔偿预期利润损失300万元。
裁判理由:
符合法定中止条件
法院认为,B公司技术总监突发重病导致生产线瘫痪,属于“有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A公司提供停产证据、医院诊断书等构成“确切证据”。未补救则构成根本违约
B公司在收到中止通知后30日内未恢复产能或提供担保(如第三方代工方案、保证金等),依据《民法典》第528条,视为“以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A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索赔。
三、法律分析:中止条款的“刹车”规则与风险防范
(一)中止履行的四大法定触发条件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俞强律师提示:合同中止并非任意权,需严格满足以下情形之一:
- 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如资金链断裂、停产);
- 转移财产、抽逃资金逃避债务;
- 丧失商业信誉(如列入失信名单);
- 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如核心人员重病、不可抗力)。
实务要点:
证据门槛:需提供审计报告、司法文书、医疗证明等客观证据,主观推断无效;
通知义务:中止方必须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可能承担违约责任。
(二)中止后的“双路径”走向
对方反应法律后果提供适当担保恢复履行,中止状态解除未恢复能力+未担保可解除合同并索赔
案例延伸:
若B公司及时提供担保(如银行保函),A公司需继续履约,否则构成违约。
(三)特殊场景:劳动合同中止的差异化规则
区别于商事合同,劳动合同中止需注意:
法定情形有限:如员工服兵役、被限制人身自由等,地方规定可约定“长期病假中止”;
中止期间权利:企业可停发工资、停缴社保(需办理封存手续),但员工不得另建劳动关系;
工作年限计算:除服兵役等特殊情形外,中止期一般不计入工龄。
俞强律师特别提示:疫情等不可抗力在劳动法中不必然触发中止,企业需优先协商变更合同,否则可能被认定违法解除。
风险提示
合同中止是应对突发风险的“紧急制动”,但行权不当可能反噬自身。具体案件需要咨询专业律师,制定证据保全、通知送达、担保审查的全流程方案。
俞强律师
执业机构: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教育背景:北京大学法律硕士,具有证券、基金、期货从业资格
执业证号:13101201210159547
专业荣誉:
- 2020年上海律师协会“金融证券保险专业认证”
- 2024年“君澜专业领航奖”
- 上海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实习导师
联系方式:通过百度搜索“俞强律师”进入律临平台咨询
法律声明:本文案例基于真实事件改编,人物及公司信息已脱敏处理,仅供法律实务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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