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寻甸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危险驾驶案件中,通过法定程序对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考虑到被不起诉人年岁已高且到县城路途遥远、交通不便,承办检察官驱车前往被不起诉人家中送达不起诉决定书。
到达被不起诉人家中后,承办检察官以“拉家常、讲道理”的方式对其释法说理,讲明酒后驾驶车辆的危害及后果。被不起诉人对检察机关给自己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表示感谢,并表示今后再也不会酒后驾驶车辆。
送达程序结束后,承办检察官邀请被不起诉人对检察工作进行回访评价,被不起诉人对检察机关司法为民、司法便民的做法给予高度评价,并在回访程序上给予“满意”评价。
记者 谢玉鑫 通讯员 张忠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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