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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锋
武汉大学某食堂内发生的一起故意伤害案件,已被警方证实为23岁在校男生朱某因学业不顺行凶。在对3位伤者表示问候的同时,不能不向行凶害人的朱某问一句,自己学业不顺,为何要伤害无辜?
至于朱某学业怎么不顺,学业又因何不顺,目前尚未有进一步消息公开,但不管怎么着,青锋认为,学业不顺都不能成朱某公共场合伤害他人的理由。
朱某为何要在学校食堂内行凶伤害他人?
青锋认为,这恐怕与朱某自小受教育过程中存在一定偏差有关。
一是朱某很可能缺乏挫折教育。因而当自己学业不顺时,就产生悲观失望情绪,转而将自己悲观失望转嫁到别人身上,进而不分时间、地点、场合伤害他人,发泄情绪,不仅伤害了他人,也涉嫌违法犯罪,葬送自己大好前程。
二是朱某在成长过程中的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没有得以正确树立,因而不能正确看待自己成长过程中的得与失,一遇挫折便怨天尤人,甚至产生报复他人、报复社会的心理,在公共场合行凶伤害他人,即成为其第一选项。
三是学校教育的缺失。尤其是以考试为主,靠分数确定一个人未来的高中阶段结束,进入大学后少了严管后,压力突然消失,一部分刚进入成年人阶段的学子,很可能有迷失之感,而在这一过程中,大学特有的教育管理,对刚刚成年的学子缺乏教育引导,让个别学子一时间迷失人生目标,乃至方向,遇事容易过激。
四是法律意识的淡薄,很可能就是朱某这样的大学生,一旦遭遇不顺,就毫无顾忌的为了自己情绪、心理的发泄,采取暴力手段伤害无辜。
事实上,大学生因自己遭遇不顺在校园里伤害无辜的事情不止一次发生了,各个高校针对这一现象如何做好防范,不能不说没有提上议事日程,也不否认各个高校对此类现象的发生也采取了多种防范措施。但要从根本上杜绝或者减少因自己原因而伤害无辜的事情的发生,青锋认为,还是那句老话,要从教育入手。在大学生进入高校校门那一天起就对其进行系统的法治教育,让他们充分认识到法律的边界在哪里。同时让进入高校大门的学子认识到,无论何时何地,都要把自己的言行置于法律的框架之内,切不可做超越法律之事,否则,既伤人又害己,得不偿失。
自己学业不顺,绝不能伤害无辜。这至少应该成为每一个大学生做人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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