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反映
阜宁县罗桥镇镇政府门口,一市民实名诉求讨要工钱。
市民在视频中表示,自己是罗桥镇龙窝村村民,2016年7月份接手为大队拖垃圾,250趟到年底只给112.5趟的钱,其余没有。大队秸秆和建筑垃圾110趟也没给钱,村书记表示所有大队都没给钱。
市民称自己调查了其余大队的情况,别家都给了,就是我的钱没有给。我到罗桥镇各部门维权,一直没得到处理,从2023年开始,政府大门就不给我进了,一直到现在。
农民工在本村集体干活拿不到工资,这样的事情我是不能相信的。请阜宁县、罗桥镇政府核实一下,看看是不是村民在随意编造?
讨薪的对象可以是企业,但不能是政府、也不能是村集体。在普通村民眼里,村集体也代表的是政府,他们是国家信誉的代表,是为民作主的单位,是维系民心的关键。
我们国家一直拥有超强的公信力,但基层政府单位的个人若不作为、乱作为,违法违规行事,却会对公信力产生极大的伤害。这是在挖我们的基本盘,千里长堤,这些便是挖蚁穴的人。
对于欠薪的企业,我们常常在前面冠以“黑心”二字,称他们为黑心企业。请问罗桥镇的镇领导们,这两个字能冠在政府和村集体前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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