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的枷锁》主人公菲利普9岁的那年说起。9岁的菲利普是个懵懂的孩子,懵懂到不大理解死亡。当他的父母亲在这一年里相继去世,他只是隐隐感到再也不能与他们相见,也时常为此伤心。但他的心智毕竟还很简单,哭累了就睡,睡醒了就玩玩具,玩得投入时,就把悲伤抛在脑后了。和他比起来,这时候更头疼的倒是他的伯父和伯母。这对四十来岁的夫妇膝下没有子女,住在伦敦60英里外一座海边的镇子上。菲利普的伯父是英国国教的牧师,在当地算是个有头有脸的人物。但和菲利普在伦敦做医生的父亲相比,伯父这家人过得还是拮据了点。菲利普的伯父人品说不上坏,只是个性冷淡又刻板。他给家人制定了严格的作息规则,日子过得一板一眼又毫无生气。对他来说,收养菲利普更多是出于无可推卸的责任,他对这个孩子没什么感情,因而在表达关爱时,举止也显得僵硬。和伯父相比,菲利普的伯母是个更敏感,也更温柔的人。她一直渴望拥有自己的孩子,菲利普的到来给了她一次做母亲的机会。可是由于缺乏经验,伯母在和菲利普沟通时总是过于拘谨,显得手足无措。这让菲利普很尴尬,伯母自己也很受伤。磨合了一阵子,他们两人终于有了点默契,形成了一种别别扭扭又客客气气的关系。
寄居在这样的家庭里,你能想象一个9岁的孩子会感到压抑和无聊。菲利普的脚又有天生的残疾,不适合跑跑跳跳。他原本就不是个开朗的孩子,这时候的性格就更加内向了。在伯父家里,菲利普能找到的唯一有趣的东西是书。菲利普的伯父有藏书的爱好,买书很多,自己却不怎么读。从伯父的书架上,菲利普时常能找到些有趣的故事书,读着读着就入了迷,叫他吃饭也不应声。毛姆写道:“不知不觉,菲利普养成了这世上最能给人带来快乐的习惯——阅读。他没有意识到在自己心中已经搭起了一个避难所,一个能够远离生活中种种悲戚之事的地方。”就这样,书籍成了菲利普寄居生活中最好的伙伴,帮他缓解了孤独。进入中学后,菲利普发现自己和身边的孩子相比,知识更丰富,心智也更成熟。但他的残疾给他惹来了麻烦。因为那只跛脚,他成了同学们眼中的怪胎,遭到嘲笑和打骂,甚至有位粗鲁的老师也在盛怒之下骂他是“瘸子”。菲利普起初不明白这些野蛮的恶意为何无端地向他袭来,到后来他就越发安静地沉入了书籍的世界,在幻想中寻找安慰。爱读书的孩子学习当然很好,菲利普的成绩为他赢得了各项奖学金。粗野的孩子们觉得他古怪、无聊,又是校长眼里的好孩子,渐渐也就不再搭理他。菲利普终于获得了安宁。
其实在内心深处,菲利普一直在悄悄观察着身边的人。他羡慕那些体格健壮、活泼开朗的同学,羡慕到想象自己和他们互换了身体,用他们的双腿行走,用他们讨人喜欢的面孔和人谈笑。我特别点出这种古怪的心理机制,是因为它实际上是毛姆对自己内心的刻画。毛姆的口吃和其貌不扬从幼年起就让他自卑,他因此时常幻想自己灵魂出窍,钻进了别人的身体里,用另一副躯壳体验着世界。毛姆的一位传记作者调查过他读中学时的同学名单,发现上面有位学生叫“阿申登”,曾是个健康、活跃又优秀的孩子,受到老师的赞赏和同学的欢迎。而“阿申登”正是毛姆在《月亮和六便士》《阿申登》《啼笑皆非》这三部作品里为自己取的名字。少年毛姆或许没有意识到,他的这种随时将自己带入他人的心理,其实在反复帮他练习好作家洞察人心的能力。毛姆的犀利和敏锐源于身体带给他的自卑,这或许也应了他很喜欢的一句《圣经》里的经文:“美自灰烬而生”。
说回到故事里,在少年时代,菲利普由于残疾带来的敏感,再加上阅读锻炼出来的心智,很早就形成了清晰的自我意识。在毛姆看来,这种自我意识是难能可贵的。他写道:“尽管每个人都能同样地意识到自己的身体是一个独立而完整的有机体,但绝非人人都能拥有独立而完整的人格。”更多的人并不能明确地意识到自我的存在,活得就像蜂巢里的蜜蜂。他们从对集体的归属感中获得意义和幸福。而菲利普的命运赋予他一种苦涩的清醒,这种清醒帮他突破了少年懵懂的枷锁,拥有了向内省察和洞悉人心的能力。然而,这种能力也让他更容易受伤,并且更难以相信世人眼中的理想生活。这决定了他日后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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