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朱方清
白发人送黑发人。
发生在一年前的成都27岁女子家门口被害案,原定近日开庭审理。但因被告方提出申请证人出庭等法定事由,成都中院决定延期开庭审理。
被害人母亲王女士,自一年前痛失爱女后,一直在伤心欲绝的痛苦中度过,容颜变得枯槁,青丝愁为白发。在庭前多家媒体采访镜头前,她更是泪雨滂沱,时常泣不成声,令观者也为之心碎。
王女士丈夫早在2009年因病去世,自此她和当时年仅12岁的独生女儿小雅(化名)相依为命。
或许是王女士教育得法,或许是小雅天资过人。总之小雅一路开挂,学习成绩保持优异,曾被保送北京外国语大学,后来留学日本,属标准海归,天之骄女。
她原本是母亲的天,也是母亲一辈子的寄托和骄傲。王女士至今还保留着小雅小时候画的画和成摞的奖状,她说我今后有了外孙,让我外孙看她妈妈从小如何优秀。她还跟女儿讨论过,说女儿你今后结婚了要生两个宝宝,妈妈帮你带。
然而这一切,被一场突来横祸彻底粉碎。
2024年6月9日13时许,准备去市里办事的王女士走出家门时看到一名陌生女人在楼道里徘徊,咳嗽、吐口水,感觉异常的王女士下楼后还给家里的女儿说了这个情况,并打电话给小区物业,让他们派保安上楼查看。“保安到达后,命案发生。”
当母亲中途紧急折返赶回家里时,看到女儿已倒在钢琴旁的血泊中,身上盖了块白布。后经证实,女儿系被他人用单刃锐器刺击左胸部导致左肺破裂致急性大失血死亡。
而行凶者,是同一小区的女性犯罪嫌疑人梁某某。
这个梁某某,作案后被其父母领去医院治伤去了,还称在与小雅撕扯过程中身上也留下了伤痕,自己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攻击到别人家里并致人死命,竟然自称正当防卫?恶魔也说不出这样的混账话。
归案后,梁某某父母又称其患有精神分裂症,但从未住过院和服过治疗药物。经相关机构鉴定,对梁某某2024年6月9日的违法行为评定为部分刑事责任能力,检方以故意杀人罪对其提起公诉。
梁某某最终会付出怎样的刑责,相信法律自会作出公正的裁决。
王女士当然盼着无端夺去爱女生命的梁某某偿还血债。让王女士更加气愤的是,直到今天,凶手父母都没有联系过她,一个电话都没打过。
据悉事发后凶手父母连夜搬出了小区,政府介入后在温江区找到了他们,让他们给王女士打个电话,他们没有正面回答,反而脱口而出“因为这件事我连夜从家里跑出来,我现在还得每天晚上花一两百住宾馆”。王女士说,是他们的女儿犯了命案,引起了众怒,他们心虚自己害怕便跑走了。
王女士说,凶手父母于今年2月份向法院提交了一份道歉信,而在她看来,这封道歉信没有一点诚意,信中没有找一点自己孩子的原因,“里面有一句话,‘你的女儿失去了生命,我的女儿失去了自由’,你的孩子失去自由是我的女儿造成的吗?”
“你的女儿失去了生命,我的女儿失去了自由”,这语气似乎行凶者及其家庭更委屈,所受的损失更大。
得有多么自私、冷血和无知,才会说出这样毫无人性、天良丧尽的话来。
由此,也足可照见梁姓凶手之家的邪恶逻辑与底色!
有知情人说,梁某某的父亲是一名退休教师,梁某某读大二时曾辍学外出打工,后因打工不顺又回到成都老家,疑似发病时经常携刀在小区游逛,邻居看到后躲得远远的。
更有知情人士说,梁某某当时35岁,有好心人给她介绍过男朋友,但对方获知她的情况后打退堂鼓,她在恋爱婚姻方面一直不顺。
梁某某失意的人生,和其原生家庭倾斜的伦理,此二者交互作用相辅相成,使得梁某某认知与价值观越发扭曲错位,终于走向犯罪和自我毁灭的边缘。
而如今,女儿凶残地贻祸他人,致人非命,其父母居然毫无共情与忏悔之心,还在妄想戴罪之身所谓失去的“自由”。
这种货色,永远都是心里只有自己而没有他人,自私而冷漠,薄义又寡情,骨子里既无善良基因,血脉中更缺共情能力,即使外表伪装,内里也是恶念满盈,哪怕是非法剥夺他人宝贵的生命,也能无动于衷恬不知耻到底。
这样的人,不配人字的一撇一捺。只能称其为人渣。
而同样的人渣,在我们周遭其实并不少见。
远离垃圾人,永远是最重要的保命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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