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孙庄居区域被搬迁居民:
滕州市孙庄居区域改造建设工程,在市政府正确领导和广大被搬迁居民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下,目前该项目1#、2#、3#、5#、6#、7#、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楼已具备回迁上房的条件。按照有关规定,报请市政府同意,决定组织回迁上房结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回迁上房时间:2025年5月29日—6月1日
二、回迁上房地点:滕州市北辛街道大同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大同北路与通盛路交界处)。
注意事项:该区域搬迁居民务必在规定的上房时间内,持被搬迁人身份证、房屋搬迁补偿安置协议、验收号、结算号、选房确认单原件等合法手续,到指定地点办理回迁上房手续。未按时办理结算上房者,自下发通知之日,停发延期临时安置补助费,一切后果由被搬迁居民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
滕州市孙庄居区域改造建设工程指挥部
2025年5月24日
法律支持丨刘彤 15863205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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