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困难补助主要用于帮助我校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中遇到的突发性、临时性、特殊性等经济困难,支持和鼓励学生积极面对困难、顺利渡过难关。
1.适用对象
临时困难补助对象是我校全日制本科生(含预科)
2.申请条件
临时困难补助的申请基本条件:
(一)努力学习,生活俭朴,品行端正,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诚信记录。
(二)学生本人或家人身患大病、重病或者遭受意外伤害,个人经济来源受到很大的影响,学习、生活所必需的基本生活费用难以得到保证者。
(三)家庭出现突然变故,个人经济来源受到很大的影响,学习、生活所必需的基本生活费用难以得到保证者。
(四)遭遇其它突发性、特殊性经济困难,确需资助者。
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可以不予补助,或取消其受助资格并责令其退还已领的补助金额:
(一)有高消费行为,或抽烟、酗酒、铺张浪费者
(二)受到学校违纪处分者
(三)在申请困难补助过程中弄虚作假,影响资助工作正常开展者
(四)学习不思进取,出现多门挂科现象者
3.补助方式和标准
(一)专款专用。临时困难补助经费只能用于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上临时出现的困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它用。对弄虚作假者,将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合理补助。临时困难补助不能平均使用,应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补助金额,原则上每人每次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5000元,每人每年累计获得国家与校内外奖助金额不超过20000元。
(三)规范使用。受助学生必须按照申请的用途合理使用临时困难补助,以解决学习、生活中的困难,不能用于超出正常标准的生活费用支出,违规使用者,一经查实,学生处有权收回补助,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4.申请和审批流程
(一)学生本人向辅导员提出书面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经辅导员组织召开班级民主评议工作,并将评议结果报学院审核、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后,各学院将评选工作报告、公示照片及相关申请材料报送学生处
(三)经学生处复核汇总,报主管校领导审批后,由学生处、计划财务处协调,及时、足额向受助学生发放补助资金。
愿这份补助能成为你前行路上的温暖力量,暂时驱散生活的阴霾。请记得,人生难免会遇到风雨,但学院、学校永远是你最坚实的后盾。困难只是一时的,未来的路还很长,每一次坚持都在为梦想积蓄能量。愿你保持乐观与勇气,带着这份关爱继续勇敢追梦,相信你定能跨越坎坷,迎接属于自己的灿烂晴空!
西安财经大学商学院
排版:苏星羽
责任编辑:刘心语
审核:柴丹 杨岳 鱼莎
商学院商苑传媒新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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