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中程信披违规遭处罚,另将面临退市风险
2025年4月30日青岛中程(300208)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在不久前的2025年1月17日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投资者可索赔。
据悉,2017年至2021年,青岛中程菲律宾风光一体化项目相关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其中,风电项目在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的情况下虚假确认收入和利润,光伏项目通过虚增工程进度方式提前确认收入和利润。此行为导致公司2017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同时,2023年5月3日公司子公司TBR总经理JIAXIAOYU隐瞒该重大诉讼事项,未及时向青岛中程报告,导致青岛中程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
上任公司副总裁JIAXIAOYU、上任董事长邱岳、时任董事长杨纪国是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时任董事会秘书赵子明、上任总裁李向罡、上任财务部部长刘涛、上任财务总监于秀成、陈荣东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因此证监会对公司及以上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共计2100万元罚款。由于JIAXIAOYU违法情节严重,还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告知书》认定的事实,公司2017年至2022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可能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5.1条第(一)项、第10.5.2条第(六)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但公司在2024年4月30日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
然而,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强调事项段落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已触及《上市规则》10.3.11条第(三)项、第(五)项情形,公司股票可能终止上市。
根据《上市规则》第10.1.5条第一款“上市公司出现两项以上退市风险警示、终止上市情形的,其股票按照先触及先适用的原则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终止上市”。目前,公司已触及《上市规则》10.3.11条第(三)项、第(五)项规定的财务类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于2025年5月6日开市起停牌。
若公司被终止上市,根据《上市规则》第10.7.1条、第10.7.2条、第10.7.9条之规定,自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告对公司股票作出终止上市决定之日起5个交易日后的次一交易日复牌并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上海国狮律师事务所于婷婷律师表示,凡在2018年4月25日—2024年4月29日期间买入,并在2024年4月29日收盘时仍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依法索赔。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