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女性权益优先” 的讨论甚嚣尘上。有人举着 “保护女性” 的大旗,要求在就业、公共资源分配等领域给予女性特殊优待,仿佛只有这样才是法治文明的体现。但我想说:真正的法制文明,从不是某个性别的特权游戏,而是男女平等、公平公正的阳光普照。
前段时间,某企业因 “女性优先晋升” 政策被男性员工集体起诉。企业声称,这是响应性别平等号召,可问题在于,当公平变成了 “此消彼长” 的零和博弈,不过是把曾经的性别歧视换了个马甲。一位被淘汰的男性员工无奈地说:“我兢兢业业工作五年,就因为性别输给了刚入职两年的女同事,这不是平等,是另一种不公。”
法律的天平,本就不该向任何一方倾斜。1954 年,新中国第一部宪法就明确规定 “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这不是口号,而是法制文明的根基。当我们高喊 “女性权益优先” 时,本质上是在制造新的不平等。就像在一场跑步比赛中,让一部分人先跑一百米,即便终点相同,这样的 “优先” 也早已背离了公平竞技的初衷。
真正的平等,不是给女性开绿色通道,而是消除阻碍她们发展的隐形壁垒。比如职场上,企业不应为了完成 “女性占比” 指标搞特殊录取,而是要解决产假保障、性骚扰防治等实际问题;在公共政策制定上,不是单纯增加女性配额,而是完善教育、医疗等基础资源的均衡分配。只有打破偏见、歧视的枷锁,让每个人都能凭借能力和努力站在同一起跑线,才是法制文明的真谛。
有人可能会反驳:“历史上女性受压迫太久,现在优先补偿有何不可?” 这种想法看似合理,实则短视。当我们用新的不平等去纠正旧的不公,只会陷入恶性循环。南非废除种族隔离制度时,曼德拉没有主张黑人特权,而是推动建立一个不分肤色、人人平等的社会。事实证明,唯有公平,才能带来真正的和谐与进步。
法制文明的进步,需要的是理性与温度并存。我们要的不是 “女性优先” 的标签,而是让法律成为守护每个人权益的坚实盾牌。当男性不再因 “性别原罪” 被无端指责,当女性不再因性别受到不公正对待,当所有人都能在公平的规则下自由发展,这才是我们追求的法治理想国。
下次再有人拿 “女性权益优先” 说事,请记住:真正的平等,从不需要踩着谁的肩膀,而是让所有人都能堂堂正正地走向属于自己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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