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以下简称“新法”)即将正式实施。
这部法律不仅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里程碑,更直接关系到每一位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核心利益。
一、土地权益的“身份证”:成员身份认定规则明确化。
在5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首次以全国性立法形式明确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认定标准,终结了以往各地规则混乱的局面。
根据新法第十一条,成员身份需满足以下条件:
1. 户籍或历史关联:户籍在或曾在该集体经济组织,并与之形成稳定的权利义务关系;
2. 基本生活保障依赖集体土地:以集体土地等财产为基本生活保障。
新法中就有两大两点,这也是两大新的突破,第一个是动态管理机制。
新法规定了,因结婚、收养、政策性移民新增人员,原则上应确认为成员;公务员(除聘任制外)等群体是否丧失身份,则授权地方或章程灵活规定。
第二个是对外嫁女、外出务工者权益保障。新法规定,成员不因就学、服役、务工、离婚等原因丧失身份。
例如,外嫁女若未在婆家取得新成员资格,原集体不得取消其权益,直接解决了“征地补偿款被克扣”等历史难题。
因此对于广大农民朋友来说,应该及时查询本集体成员名册,对身份认定有异议可申请调解、仲裁或诉讼。
特别是对于外嫁女、外出务工人员需保存土地承包合同、集体分红记录等证据,避免权益被架空。
二、土地承包权:进城落户≠失去土地。
新法实施后,“带权进城”成为可能,打破了“户口迁出即失地”的传统认知:
1. 部分家庭成员迁户:子女上学、务工等个别迁出,不影响家庭承包关系,仍适用“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原则。
2. 全家迁入城镇的话,如果是迁入小城镇:可保留承包权或选择流转,村集体不得强制收回;
而如果是迁入设区市:需交回耕地和草地,但林地、四荒地等仍可保留。
不过也有一些例外的情形,比如对土地有持续投入(如修建灌溉设施),即使被收回也有权获得补偿;
另外在2025年后,通过“人才返乡”政策,符合条件者可重新申请成员资格。
比如河北李某一家人迁入县城后,通过土地流转年增收2万元,既享受城市便利,又保住了“土地钱袋子”。
三、宅基地使用权:资格与房屋所有权“分家”管理。
宅基地问题涉及使用权资格与房屋所有权的分离:
1. 资格丧失:户口迁出即失去成员资格,村集体可依法收回宅基地,但地上房屋仍属个人财产,可继承或修缮(不得扩建)。
2. 特殊保护:
外嫁女、离婚女性若在迁入地未获宅基地,可凭原籍房屋证明保留使用权;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一旦房屋倒塌后宅基地将被收回,建议定期维护;而城镇居民购买农村宅基地的行为无效,可能面临合同解除风险。
四、集体收益分配:从“暗箱操作”到“透明分账”
新法推动集体资产收益分配透明化、公平化:
1. 收益权量化到人:经营性资产(如集体资金、流转土地收益)可按股量化到成员,村民可凭持股比例分红。例如,某村将闲置土地出租建厂,租金按股分配,村民年均增收5000元。
2. 民主决策强化:土地承包、收益分配等重大事项需经成员大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普通农民话语权大幅提升。
3. 外来贡献者权益:长期投资乡村的企业家、返乡创业青年,经四分之三成员同意可参与分红,平衡开放与公平。
五、妇女权益:从“隐性歧视”到“法律撑腰”。
新法针对妇女权益设置专项保护条款:
1. 平等权利:明确妇女在土地承包、宅基地申请、集体分红等方面与男子完全平等,村委会不得以“户无男性”等理由拒绝分配权益。
2. 检察公益诉讼:若集体侵害妇女权益(如剥夺外嫁女征地补偿款),检察机关可提起公益诉讼,维权力度空前。
3. 婚姻状态不影响身份:离婚、丧偶妇女不因此丧失成员资格,破解“离婚即失地”困局。
为避免权益受损,农民需注意及时确权登记: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确保权属清晰。
并且要记住,一定要通过村集体备案或产权交易平台操作,避免私下交易无效。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实施,标志着农民土地权益从“被动保护”转向“主动赋能”。
通过成员身份明晰化、收益分配透明化、妇女权益刚性化等改革,农民不仅能“守住地”,更能“盘活地”。
未来,随着城乡融合深化,“农民”将不再是一种身份标签,而是成为乡村振兴的权益主体。读懂新法、用足政策,将是每一位农民把握时代红利的关键。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