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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第十六届中国破产法论坛在京举办,并对本届论坛获奖优秀论文进行了表彰。常熟市人民法院受邀参加并作大会主题演讲。由常熟市人民法院陈林、江录梦撰写的《民营企业重整融资困境的法治化破解——基于163宗案例的实证分析与破产法修订之前瞻》获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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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企业重整融资困境的法治化破解
——基于163宗案例的实证分析与破产法修订之前瞻》
摘要:民营企业重整融资直接决定重整成败。通过对163份民营企业重整计划样本的深入分析发现,民营企业重整融资存在结构性梗阻、成本性挤压、期限性错配三重困境,具体表现为政策性金融支撑不足、权益性融资渠道狭窄导致的融资难,所有制差异引致的信用利差、高昂隐性成本带来的融资贵,短期过桥资金与长期偿债需求矛盾产生的期限错配。实践困境源于制度供给、市场激励与主体信用的“三重失灵”。法律制度层面,《企业破产法》对重整融资的优先权保护力度不够,《民营经济促进法》的规定过于原则,两部法律之间缺乏有效衔接。信贷政策层面,金融机构固有的信贷偏好难以突破,形成民营企业融资的隐形壁垒。市场主体层面,破产程序的“污名化”效应以及信用修复机制缺位,严重削弱了企业的再融资能力。镜鉴域外法有益经验,以《企业破产法》修订为契机,探索构建资本赋权、制度重构、市场激励的多元破解路径。一是确立预重整阶段对所融资金性质是否为共益债的实质审查规则,二是完善民营企业重整融资的法律衔接,三是加强信贷政策支持与信用修复配套。在此基础上借鉴优化营商环境创新实践案例有益经验,打造数字化重整融资平台,为民营企业重整融资提供市场化、法治化保障。
主题演讲
会上,来自全国各地高校科研机构、法检系统、破产事务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金融机构、管理人机构、平台公司等单位的近1400位嘉宾,围绕“破产法改革与市场经济基础制度建设”主题进行热烈导论。常熟市人民法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庭长蒋先锋在大会主题演讲环节,围绕:“民营企业重整融资困境的法治化破解”作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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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言提出民营企业重整融资难、融资贵严重影响民营企业重整成功率。造成这一现象是多方面因素叠加的,是法律规则的滞后性与体系性冲突的制度供给失灵、金融机构的风险规避与“所有制”路径依赖的市场激励失灵及信用修复缺位的主体失灵共同导致。
发言认为探索体系化构建是民营企业重整融资的出路。一是通过域外法有益经验的镜鉴,强化资本赋权,让民营企业重整资本优先授权。二是通过制度重构,加强民营企业重整与融资法律配套,加强融资方式及融资时间的保护,合理衔接关于民营企业重整融资的法律规范。三是通过市场激励,完善信贷支持和信用修复的配套机制建设,加快重整民营企业信用修复。四是通过智慧协同,构建数字化平台提高融资效率,有序对接重整融资平台与现有平台。
供稿|清算与破产审判庭
编辑|陈夏芝
排版|戴晓洁
审核|赵丽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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