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占宅获补自家却被指违建,相关单位审理仍无果!
房产证登记185平方米的房屋,实际确权仅剩57.1平方米;继承老宅被叔伯哥张某禄拆占,与父亲1984年共建房屋遭亲哥张某忠删名夺利,合法房产反被指“违建”,侵权者却获拆迁补偿......这是山西阳泉平定县冠山镇南关村村民张先生自2015年起遭遇的困境。十年间,他诉讼反映不断,仍面临房屋偷拆、补偿无门的局面,诉求至今未获回应。
宅基地纠纷:叔伯哥拆占继承老宅,牵出25年前登记簿篡改
张先生在南关村有两处核心房产:一是继承的老宅,二是1984年与父亲共建房屋。这两处房产分别遭叔伯哥张某禄、亲哥张某忠恶意侵权,成为事件的导火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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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比图,张先生提供)
2015年,张先生翻建冠山镇南关村土活17号继承所得的老宅时,遭叔伯哥张某禄阻挠。张某禄以“张先生拆其12㎡的灶房”为由禁止施工,张先生找村组织部门调解时,村相关负责人、镇相关副职工作人员刘某及亲哥张某忠却一致称张某禄证上确实有12㎡的灶房。交涉无果后,张先生意外发现,张某禄早在1989年就篡改了自家房屋登记簿信息,而1989年时张先生的家人仍在此老宅居住,1997年才搬离,张某禄的篡改行为显然是有预谋的、有目的的非法侵占。
2002年,张先生因女儿患白血病赴天津治疗4个月,张某禄竟趁此空当偷拆了张先生老宅中的2号、3号、4号房屋,共计120平方米,还霸占了60平方米宅基地违规修建了100.3㎡的二层房屋,将侵占行为推向极致。
张某禄的系列抢占操作堪称步步为营:1989年办理房产证时,虚构宅基地面积,使自家院子与张先生老宅的2号、3号房屋重叠;1994年办理土地证时,虚构一条道路,制造两家宅基地已分隔的假象;2017年棚改时,再次虚构房屋面积(211.59㎡),骗取安置房。
亲哥删名夺利:篡改共建房屋信息,勾结他人密签协议
如果说叔伯哥张某禄的侵占针对的是继承老宅,那么亲哥张某忠的操作则直指张先生与父亲1984年共建的房屋。张先生发现,自己在该房屋登记簿上的姓名被无端擦掉,仅留存父亲的名字。张先生明确指出,能完成这一操作的只有亲哥张某忠,因其好友担任房产所副负责人,具备篡改登记信息的便利条件。
张某忠的夺利行为并未止步于删名。2019年2月27号,张某忠、张某潘(亲兄弟)与村组织部门私下密谋,在张先生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了拆迁协议。随后,两人双双通过虚构面积(290.98㎡)取得了安置房,张某忠在拆迁协议中比张某潘多虚构了101.62㎡的证载外房屋面积,而房屋的合法权利人张先生却被彻底排除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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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表,张先生提供)
2015年,张先生就张某禄拆占老宅一事提起物权保护诉讼。庭审中,张某禄当庭承认拆房占地的事实,双方也确认了房屋面积重叠的情况,但法院却以“需行政部门先确权”为由驳回起诉。此后,张先生申请房产部门撤销张某禄的伪证、更正自家的错证,却因“需先诉讼”而暂被搁置。按照要求起诉后,又因“超20年起诉期限”败诉;起诉土地部门时,同样因该理由失利。张先生认为,相关部门明知起诉期限已过仍引导其诉讼,实则是在回避法定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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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型图,张先生提供)
拆迁风波:承诺落空遭强拆,财产损失无人赔偿
2016年,张先生持法院裁定书反映,住建单位负责人与村组织部门曾承诺“妥善处理”,但2017年南关村启动棚改后,局面彻底失控,不仅承诺沦为空谈,更遭遇了强拆和长期逼签,财产损失无人赔。
1. 程序不合规:无公告+先拆后补,1亿补偿款拖欠八年
南关村棚改自始至终未发布拆迁公告,征地事宜对村民有所隐瞒,即便有征地公告也未按规定张贴,此举涉嫌截留补偿款。据平定县土地资源单位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4号、9号)显示,仅相关专项补偿就达三百多万元,但张先生等村民至今未收到分文宅基地补偿款。此次棚改也公然违背“先补偿后搬迁”的法定原则,实行“先拆后补”,且1650万元奖励款去向不明、无搬迁奖励、货币补偿被恶意打折(从3375元/㎡压低至2500元/㎡),截至目前拖欠村民的补偿款总额仍高达1亿元,拖欠时间长达八年。
2. 内外勾结:偷拆合法房屋,反指“违建”
在张先生因姓名被删、产权被侵反复权益维护期间,2019年4月19号晚上,村组织部门在张某忠、张某潘已密签拆迁协议的基础上,趁夜色偷拆了张先生的房屋。而在此前,张先生那处2015年老宅基地翻建的新房,竟被相关人员污蔑为“违建”并只给400元/㎡的补偿。
3. 强力逼迁:打砸房屋断水电,生活陷入困境
为逼迫拆迁户接受不合理补偿,村组织部门长期雇佣社会闲散人员实施强力逼迁。2018年5月2日,这些人员故意用挖掘机砸坏张先生房屋的主体结构、大门及院墙,导致家中存放的票据、生活用品等大量财物受损。张先生投诉后,副镇工作人员朱某与村相关负责人虽承认砸房事实,却谎称是“施工意外”,但现场照片清晰显示,墙体有明显的定向撞击痕迹、院墙整体坍塌,“意外”的说辞毫无可信度,实则是逼迫张先生接受低价补偿。
此后数年,受损房屋始终未得到修复,每逢雨天便漏雨不止;拆迁区域的水、电、气供应也被长期中断。2022年,张先生拨打市民热线后,饮水问题才勉强解决,但煤气至今无法使用,煤气表、燃气灶丢失后,相关部门既不赔偿也不恢复,张先生只能靠液化气或电力维持基本生活。
困境:三级法院审理,核心问题仍未突破
为讨回公道,张先生踏上了漫长的诉讼之路。2018年12月,他以“房屋被强拆”为由,将平定县、冠山镇诉至太原中院。2019年1月,法院以“证据不足”驳回诉求;上诉至山西高院后,2019年8月二审维持原判;2021年9月,最高法驳回其再审申请,该诉讼路径未能取得任何进展。
在另一起诉讼中,山西高院2019年判决要求平定县在60日内对张先生的房屋作出补偿决定。2020年12月,县里出具了《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但此后便石沉大海。村组织部门及相关部门拒不认可“宅基地重叠”的客观事实,拒绝按其他村民的标准执行补偿,补偿协议至今未能签订,事宜彻底停滞。
张先生曾于6月20日拨打巡视单位电话,举报村组织部门不确权土地、截留补偿款、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等问题,同时在反映单位提交举报材料,要求赔偿损失、严惩存在不合规行为人员,但举报件最终被打回冠山镇里。镇里未与张先生进行任何沟通,便草草作出答复。此后,村相关负责人更是以“纠纷说不清”为由,逼迫张先生向不合规行为妥协,让守法者为行政部门与村组织部门的错误“买单”。
三大核心诉求:十年权益维护只为讨回公道
十年间,张先生从壮年步入中年,受损的房屋依旧漏雨,应得的补偿仍无着落,但他的核心诉求始终清晰:
“还我房子”:恢复被张某禄篡改的房屋登记簿信息,归还被其强拆的120平方米房屋,赔偿违建100.3平米的房屋权益,追回被张某忠、张某潘与村组织部门联手强拆的215平方米房屋,返还相应的房屋权益。
“还我姓名”:确认其在1984年与父亲共建房屋中的共有人身份,更正登记簿上被擦掉姓名的错误,明确其合法产权。
“严惩存在不合规行为者”:彻查张某禄篡改登记信息、偷拆占宅,张某忠删名夺利,村组织部门截留补偿款、组织偷拆、强力拆迁等不合规行为,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张先生的遭遇,折射出个别相关工作人员在产权登记、拆迁补偿、行政履职等环节的漏洞。期待平定县相关部门正视其十年诉求,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彻查真相解决问题,让十年权益维护不再“无果而终”。这不仅是对张先生的交代,更是对“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践行,是治理维护公平正义的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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