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
3月5日,青岛市商务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2025年青岛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补贴细则:
注销及交售青岛注册登记牌照(绿色青岛正式号牌、白色青岛临时号牌)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含蓄电池)并在青岛市购买最终销售价格1500元(含)以上合格电动自行车新车,且在青岛市完成注册登记的,给予一次性补贴500元。
对于符合上述要求 并将老旧锂电池电 动自行车换购成铅酸电 池电动自行车的,一次性补贴600元。
旧电动自行车的交售、新购电动自行车的发票、牌照均应自2025年1月1日起取得。同一消费者享有一次补贴资格。
1、补贴直接发放至消费者个人银行账户。
2、旧车需有号牌。
【菏泽】
自菏泽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服务平台上线之日起,资金使用完为止,最晚截止到2025年12月31日。
对交回个人名下老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电动自行车新车的消费者,给予单辆车销售价格20%补贴,且最高不超过500元;对交回老旧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并换购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的,给予单辆车20%补贴,且最高不超过600元。销售价格以发票金额为准,发票金额=消费者实际支付金额+补贴金额。
同一消费者享有一次补贴资格。
综述:
目前山东全省16个地级市关于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的补标准及细则均已公布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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