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3月31日,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宣布扩大《关于优化南京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相关规定的实施细则》的实施范围,允许购房人的父母和子女在符合条件下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此举自2025年3月31日起生效,并将实施期限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
在提取顺序上,规定明确指出,应优先提取购房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只有在账户余额不足时,方可提取购房人的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此外,购房人的父母、子女在申请提取时,必须没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并且未签订住房公积金逐月还贷协议。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与数据由观点根据公开信息整理,不构成投资建议,使用前请核实。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