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1期《政风行风热线·回音壁》
2月18日上午,第891期《政风行风热线·回音壁》连线大理州民政局,就听众和网友们关注的问题进行了回复。
问题回复
一、家里孩子有先天性心脏病,请问有没有相关救助政策?
政策一:
大理州红十字会从2016年开始与上海市胸科医院合作,开展先天性心脏病救治项目,每年都会组织专家到大理州开展先天性心脏病筛查活动(0-18岁),符合手术的患儿可到上海市胸科医院免费手术,疑似先天性心脏病患儿可以带上近期检查报告到属地县(市)红十字会报名。
政策二:
患先天性心脏病的儿童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后,享受以下医保待遇:
(一)普通门诊
报销范围:参保人员在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药品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一般诊疗费、中草药、中医适宜技术费用。
报销比例: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卫生室、乡镇卫生院等)为50%,县级医院等二级医疗机构为25%。其中:中草药和中医适宜技术报销比例提高10%。一个自然年度内门诊医药费最高支付限额为500元。
(二)住院医疗待遇
普通住院待遇。一个自然年度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特殊病门诊医疗费、谈判药品门诊医疗费之和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超过部分同时进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人员在政策范围内自付医疗费累计超过起付线以上的部分按照以下比例支付,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30万元。不符合转诊转院的支付比例降低10%。
(1)1万元-2万元(含),支付比例为60%;
(2)2万元-4万元(含),支付比例为65%;
(3)4万元-6万元(含),支付比例为75%;
(4)6万元以上,支付比例为85%。
(三)儿童先天性心脏病(0-14岁)属于29种重大疾病,其医疗待遇为:基本医保一级医疗机构报销90%,二级医疗机构报销80%,三级医疗机构报销70%。
政策三:
原则上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提出申请前12个月内家庭刚性支出达到或超过其家庭年收入的60%,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低保边缘家庭财产的有关规定可申请支出型临时救助。申请临时救助以家庭或个人为单位,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对于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可申请临时救助。临时救助属于一次性救助,原则上为一事一救,以家庭或个人为单位,当年接受临时救助次数一般不超过2次。以同一事由重复申请临时救助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根据困难程度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研究办理。
对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可采取发放临时救助金或实物等方式给予救助。支出型救助单次救助金额一般不高于当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年标准的3倍(含);对遭遇重大生活困难的,或单次申请救助金额较大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可适当提高救助标准,但当年救助总金额(含实物救助折价)最高不超过当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年标准的6倍(含)。对于符合急难型救助条件、困难程度较轻、救助金额较小的,及时给予1000元(含)以下的临时救助;对困难程度较重且救助金额较大的,参照支出型救助标准计算方法确定。
二、我母亲月底满80岁了,请问能不能申请高龄津贴?
高龄津贴是针对高龄(长寿)老人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根据省民政厅文件要求,2025年1月1日起,高龄津贴实行“免申即享”,按照“免于申报、动态核查、分类处置”方式进行办理。
高龄津贴发放对象:具有大理州户籍且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
大理州发放标准:80—89周岁,每人每月50元;90—99周岁,每人每月100元;100周岁及以上,大理市每人每月400元,其他县每人每月300元。
三、我想向困难群众献一点爱心,如何办理?
您可以通过大理州慈善总会的渠道向困难群众捐赠爱心,大理州慈善总会按照接收捐赠管理办法及时办理,开具捐赠收据,精准筛选困难对象,将您的爱心及时送达,并接受社会的监督。咨询电话:0872-2201627。
四、我父亲因操作机械不当,被鉴定为一级残疾,听说政府有残疾人补贴政策,请问怎么申请?
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由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抚养义务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窗口书面申请或委托村(居)民委员会等代为办理申请事宜,也可以通过手机微信、支付宝、百度APP登录民政通在线提交申请。
(一)自愿申请
本着自愿申请的原则,申请人根据申请补贴类型分别填写《大理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审核登记表》或《大理州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审核登记表》,并提供居民户口本、居民身份证、残疾人证等有关证明材料(各一式两份),向户口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残疾人还需提供低保证原件。
(二)初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托社会救助、社会服务“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在接到申请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在登记表上签署意见,同时将登记表及有关证件和证明材料一并报县市残联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不齐全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及时通知申请人补齐相关材料;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原因。
(三)审核
县市残联接到申请材料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并在登记表上签署意见,同时将有关证件和证明材料转送同级民政部门审定。不符合条件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并告知原因。
(四)审批
县市民政部门接到申请材料后,应依托家庭经济情况核对机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残疾人家庭经济状况审核。审核合格的名单应在本级民政部门政务信息公开平台上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在登记表上签署审定意见,并将其中一份审核合格的材料转送县市残联存档。
来源:风花雪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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