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许可法》《农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现将第十届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第18次执行委员会议审议通过的申请登记的290个农药产品、86个登记变更农药产品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实名反馈(包含反馈人姓名、所在单位及联系方式,对未实名反馈的,将不予以回复)。
公示时间:2025年1月21日至2025年1月27日。
联系单位: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综审处(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2号楼, 邮编:100125)。
表1. 溴氰虫酰胺登记情况
表2. 氯虫苯甲酰胺登记情况
表3. 氟吡菌酰胺登记情况
来源: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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