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运城监管分局最新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闻喜县晋融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因严重违反信贷管理规定,将本应发放给个人的贷款资金违规转用于企业生产经营,这一行为严重扰乱了金融市场秩序,侵害了消费者权益。为此,运城监管分局依法对该行作出了责令改正并罚款30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决定。
同时,为强化金融机构内部管理责任,运城监管分局还对该行时任行长贾志伟进行了严肃处理。贾志伟作为该行的高级管理人员,对“个人贷款供企业使用”的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监管分局给予警告处分,以示惩戒。
来源:投资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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