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云南省维西县分公司因邮政企业提供邮政普遍服务不符合邮政普遍服务标准被处以罚款5000元
2024年09月09日,迪庆州邮政管理局就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云南省维西县分公司邮政企业提供邮政普遍服务不符合邮政普遍服务标准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企业(个人)名称: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云南省维西县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施永群(负责人)
住所: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保和镇新街38号
品牌:邮政
二、案由
邮政企业提供邮政普遍服务不符合邮政普遍服务标准
三、主要事实
经查,该公司白济汛邮政所涉及维西县境内的拖巴水电站移民搬迁安置,白济汛邮政所邮件投递覆盖的乡镇数量是1个,为白济汛乡;覆盖的建制村数量是11个,其投递频次分别为白济汛村每周5次,其余的碧罗村、统维村、施底村、共元村、共吉村、共乐村、共厂村、共恩村、永安村、干坝子10个建制村每周3次。白济汛邮政所对白济汛乡政府所在地的投递频次为每周3次,未达到每周5次的投递标准。
四、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5000元
五、责令改正的具体要求
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承办单位:迪庆州邮政管理局
公开日期:2024年09月09日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政知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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