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时报》说要像汽车一样建立房屋的体检和保险制度!这个观点我赞同,但是在建立这项制度之前能不能把应该归属于全体业主的收益部分先归还给全体业主?先用这部分收益给房屋缴纳保险,如果不够再让业主往外掏钱呢?
数据统计说到2030年,国内80%的房屋都会老破小,小不一定小但肯定既老又破。到那个时候,现有的住宅维修基金肯定是不够用的。就以现在的存量不含未来的增量算,国内有500亿平方米的房子,80%就是400亿平方米,现在的1万多亿的住宅维修基金余额是肯定不够用的。
在既要保证房屋基本的居住属性之上,又要最大限度保证房屋的居住安全,房屋保险制度出台是必然的也是能够被人们理解的。我们的城市化进程实在是太快了,从2014年城镇化率的35.9%到2023年城镇化率的66.16%,仅仅用了十年时间。
高楼大厦平地起,百姓都住上了楼房。在享受城市化带来的诸多便利的同时,其实我们对未来有可能发生的问题并没有太多的预案,更没有太多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而住的问题,又是摆在普通百姓面前的头等大事。房屋保险制度就是要给未来有可能发生的由房屋老化而带来的安全问题提前准备预案。我们不能等到问题发生了才去想办法解决,真到那个时候就什么都晚了。所以,要未雨绸缪,料事于先。
但是,在推出房屋保险制度之前,能不能先把应该归属于全体业主的收益部分先归还给全体业主?先用这部分收益给房屋缴纳保险,然后不够的部分业主再往外掏钱。比如公共区域的广告收益、租赁出去的摊位收益、小区内场地使用费、利用公共配套设施产生的收益、出租的公共区域的租金收益、停车位收益等等,这些收益是应该归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
可是全国范围内,有多少这样的收益最终是划给了业主们呢?咱不能说没有,但一定少之又少。所以,能不能先把这个问题解决掉,然后再推出房屋保险。或者,先用这笔收益缴纳房屋保险,如果不够,业主再补缴剩余的款项呢?我觉得这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现在的住房成本其实挺高的了。除了买房要花一大笔钱,要交住宅维修基金,要交税,要还贷款,收房后要装修装潢、要买家电,入住后又有物业费、车位费、水电燃气费、取暖费等等七七八八的费用,算下来真不是一笔小的数目。如果应该归属全体业主的收益被某些人拿走了,又增加了一项房屋保险费,那百姓的压力只能是越来越大了。对此,大家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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