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教委发布《关于对优秀乡村教师给予奖励的通知》,明确2024年将评选300名优秀乡村教师,给予物质奖励。
按照《关于对优秀乡村教师给予奖励的通知》,北京市将设立乡村教师专项基金,从在乡村学校任教满30年的乡村教师中奖励100名教师,从在乡村学校任教满20年的乡村教师中奖励200名教师。
参评教师须是在乡村学校从教满30年和20年且目前仍在乡村任教的专任教师。各区教委将优先报送从教时间长,同时承担班主任时间长的专任教师。
在评选条件上,候选人不仅能模范遵守《新时代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书育人、师德高尚,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治学严谨、业务精湛,还应该在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培养人才等方面成绩突出。
热爱乡村教育事业是评选的重要指标。参评标准中明确,参评教师要淡泊名利、坚守乡土,个人事迹能够彰显当代乡村教师献身教育、无私奉献、开拓进取的精神风采。参评教师还要享有良好的社会声誉。深受学生喜爱,社会和家长的认可度高,在当地具有一定的引领示范作用。
北京市教委明确,各相关区和各学校要加强对优秀乡村教师奖励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坚持基本条件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思想政治和师德表现、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保报送人选质量。
通知明确优秀乡村教师报送程序为:乡村学校组织报送;相关区教委对各乡村学校报送人员进行综合排序,按照所分配指标提出报送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市教委;市教委初步核查相关区报送人选后,经市教委主任办公会审议确定最终奖励人选。
依据优秀乡村教师奖励名额分配表,海淀区、门头沟区、通州区等11个区参与评选。各区名额按照从教30年、20年乡村教师人数比例分配,总数基本在10人至40人之间。其中,房山区名额最多,从教30年、20年教师分配名额分别为23人和44人,共67人。
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师〔2020〕5号)等文件精神,2020年7月,北京市教委决定建立北京市乡村教师专项基金,对优秀乡村教师给予奖励。每年从在乡村学校任教满30年的乡村教师中奖励100名人选,从在乡村学校任教满20年的乡村教师中奖励200名人选。市教委同时公布了参评标准。参评标准除了规定从教时长,还规定了满足“教书育人、师德高尚”“能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治学严谨、业务精湛,在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培养人才等方面成绩突出”“淡泊名利、坚守乡土,个人事迹能够彰显当代乡村教师献身教育、无私奉献、开拓进取的精神风采”等条件。
来源:北京市教委网站、北京日报
编辑:赵艳国
编审:李继君
终审:冉阳 郝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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