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心为善,虽善不赏;无心为恶,虽恶不罚。”这是小说《聊斋志异》中《考城隍》写的一句话,不少人推崇这句话。
我特别注意“无心为恶,虽恶不罚”这句话。如果这句话真正运用到法律实践中的话,一定成为权贵违法犯罪的挡箭牌。他们可以说这件事是我“无心之过”,所犯的罪行就会一笑而过;或者用权贵所谓的“家法”代替法律,走个形式,给百姓做个样子。
普通老百姓可没这个待遇。“衙门口朝南开,有理没钱别进来”,是民间对古代司法黑暗的一种戏谑说法。老百姓有理都是这种待遇,更何况由于你的过失而导致的罪行!而《考城隍》主人公宋焘就是凭着前面说的“有心为善,虽善不赏;无心为恶,虽恶不罚”这句话,深受考官们的欣赏而成为河南城隍的。可见,宋焘深谙为官之道,懂得如何与同僚,特别是与上级维护好关系,宋焘能成为城隍就不足为奇了。
而我们最应该运用到法律中的是“有心为善,为善就赏”,而不是“有心为善,虽善不赏”。只有人人遵纪守法,与人为善,才能营造出平和的社会环境。这样的生活环境才是我们普通老百姓所向往的,才是最符合我们老百姓利益的。可是该执行的政策却不执行,不该执行的政策反而执行了。原因很简单,权贵与百姓双方的立场不同罢了,这才是值得我们深思的地方。
读《聊斋志异》有感而发,所得出结论、观点由诸君取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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