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博白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廖紫谕法官带领该庭干警走进博白镇西江村,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未成年人因寻找猫咪被邻居打伤的健康权纠纷案件。当天的庭审邀请了县党代表刘裕强、县人大代表刘锦平、西江村委干部及部分村民到场旁听。
原告小明(化名)诉称,2024年1月5日,11岁的小明(化名)发现家里的猫咪丢失,通过查看监控发现是隔壁家李大爷(化名)的孙女小花过来逗猫,猫咪跟着小花走出的家门,小明遂到李大爷家询问是否有见到其猫咪,双方因此引发争执。争执过程中,李大爷因生气动手打了小明一巴掌,并用脚将小明踹倒在地,致使小明昏迷不省人事2个小时。后经送博白县人民医院住院抢救,诊断为:“腹部挫伤;盆腔积液……”,并建议住院治疗。小明因此住院治疗3天,共花费医疗费5024.18元。后小明父母多次找李大爷,要求其赔偿小明因此次事故造成的损失,但均遭到拒绝。在当地综治中心、派出所调解均未果后,原告遂诉至博白县法院,要求李大爷赔偿小明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合计9724元。
被告李大爷辩称,他家与原告家距离超过100米,原告没有证据证明猫咪是跟着其孙女小花走的,更没有证据证明猫咪在他家里,原告没有真凭实据就到他家里找猫;并且原告没有证据证明其晕倒两个小时,更没有证据证明其殴打、踢了原告。
考虑双方当事人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邻居,为减轻当事人诉累,缓和邻里矛盾,充分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廖法官决定就近“开庭”,将庭审现场搬至村委,打通诉讼服务“最后一公里”。
“咚——”随着法槌敲响,该案庭审正式拉开序幕。在廖法官有序引导下,原、被告围绕争议焦点分别进行举证、质证,充分发表辩论意见,整个庭审有条不紊地推进。由于双方当事人在庭上未能达成调解协议,法庭将依法对该案进行裁判。
庭审结束后,廖法官通过现身说法的方式,强调了“远亲不如近邻”这一古老智慧在现代社会中的重要作用。她指出,良好的邻里关系不仅是个人生活和顺的保障,也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它能够有效促进人与人之间的沟通联系,显著提升人民生活的幸福感和安全感。针对邻里矛盾问题,廖法官为构建和谐邻里关系提出了以下几点意见:一是增强沟通意识,当遇到问题时,应首先尝试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避免矛盾升级;二是互相尊重和理解,每个家庭和个人都有其独特的生活方式和习惯,在遵守法律法规和社区公约的前提下,给予彼此足够的空间和自由;三是建立互助机制,倡导邻里间相互帮助,共同解决问题,形成“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良好风尚。四是加强法治教育,提高村民的法治意识,让村民学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避免采取过激行为。
此次庭审活动不仅增强了村民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更促进了和谐邻里关系的构建,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下一步,博白县法院将常态化推进“庭审三进”,致力于用这种接地气的教育方式,让群众直观、鲜明地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奋力助推平安博白、法治博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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