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包头土默特右旗网络货运平台税收优惠政策背景
为鼓励国有企业参与建设全市综合物流平台,推动网络货运平台、信息撮合平台等相关物流平台融合发展,打通供应链上下游数据链,将我区丰富的线下应用场景转化为线上数据资源优势,有效整合物流信息资源,切实促进货运物流降本增效。特此印发《包头市推动网络货运产业规范健康持续发展行动方案(试行)》。
二、包头土默特右旗网络货运平台税收优惠政策申报对象
(1)企业须在包头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注册落户,并在包头市依法纳税;
(2)须取得网络货运经营许可资质;
(3)纳入自治区、包头市两级网络货运监管服务平台;
(4)运输业务起讫点至少有一端在内蒙古自治区境内,按规定实时上传运单数据,运单数据须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三、包头土默特右旗网络货运平台税收优惠政策
(1)自治区下达的专项奖补资金(基础性资金、奖励性资金)全部用于支持网络货运产业发展,纳入全市奖补资金池统筹安排。
(2)网络货运企业对市本级财政和旗县区财政贡献部分全部奖补网络货运企业。
(3)对新引进网络货运企业给予政策支持。年产值达到5亿元以上(含5亿元)并实现入统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产值达到20亿元以上(含20亿元)并实现入统的,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产值达到50亿元(含50亿元)并实现入统的,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奖励资金由市、旗县区两级财政各自承担50%。
四、包头土默特右旗网络货运平台税收优惠政策兑现流程
自治区下达奖补资金审核兑现:自治区奖补资金下达后,按照奖补资金兑现周期,由企业申报,属地旗县区政府网络货运管理部门会同财税部门初审,向市交通运输局、税务局上报属期税款入库情况,经市交通运输局、税务局会审,向市财政局提出奖补资金分配意见,市财政局审核通过后分别向旗县区财政拨付奖补资金。由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财政部门对奖补对象进行兑现。
五、包头土默特右旗网络货运税收优惠政策注意问题
(1)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两年,即2023年10月9日-2025年10月9日。在实施过程中如遇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调整,以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为准。
(2)本方案印发之日,《包头市交通运输局 包头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税务局关于印发〈包头市支持网络货运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包交发〔2022〕232号)同时废止。
六、包头土默特右旗网络货运平台税收优惠申请服务商
包头重点围绕服务钢铁、装备制造、稀土新材料、能源和高新技术等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加快构建与产业结构、运输需求、经济社会相协同的网络货运平台经济,推动网络货运产业规范、健康、持续发展,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新的经济增长极。发展网络货运迫在眉睫,好伙伴作为国内首家网络货运平台服务商,深挖痛点,已定制多种行业物流运输解决方案,助力企业快速实现智能信息化升级,资深专家团队提供政策解读、系统部署、认证指导、现场答辩、运营辅导等专业指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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