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在海口华海路租赁商铺经营的符先生,听到了不少客人的抱怨:在商铺门前停车,被人莫名收了停车费。而符先生仔细了解后发现,客人们支付的“停车费”可能是一笔冤枉钱。
采访当天,符先生告诉记者,自己在华海路租赁的这间沿街商铺,前方有十几个停车位,由于该区域未设立停车杆、计时收费系统或停车场收费公告栏,因此他和客人们都认为,这些车位均属于公共车位,可供车主们临时停放。可不知从何时开始,每当有人在此停车,一旁的安保人员便会主动上前收费。
海口华海路商铺 经营者 符先生:微信直接交费,没有任何手续,白天收五块钱一个人,晚上他就收二十块,如果要是收费他必须要申请(资质),(但现在)任何手续没办,并没有收费的资质。
现场记者了解到,该商铺所属的小区为海口侨盛花园。而负责收取停车费的,正是该小区的两名安保人员。
海口侨盛花园 安保人员:(记者:停在这收多少钱啊)五块钱,(记者:没有什么收费的那些牌什么的吗,这是谁让咱们收的这个钱啊)物业啊。
据了解,若想要建设收费停车场,需提供相关场地的使用凭证,经交警、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的备案审批后,才能进行收费行为。那么,涉事小区物业是否具有相应资质呢?采访当天,记者见到了一名物业企业负责人。
海南永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侨盛花园管理处 负责人:(记者:商铺门前的那个停车位,相关经营的话,有跟那个相关部门去报备或者申请手续)没有办, (记者:现在还没办对吧)对,(记者:没办相关手续的情况下就收费)这个是临时那个业主签的协议,收的,(记者:给我看一眼呗)协议不在这里。
现场,这名物业负责人没能提供任何相关凭证,并直接离开了现场。随后,记者也将情况反映给了相关部门。辖区华海居委会工作人员表示,针对该物业的收费行为,此前多部门已进行过联动处置。
海口市龙华区大同街道华海社区居民委员会 工作人员:(记者:协调会最近一次是什么时候开啊)6月7号,当时交警都跟他(物业)讲过了,收费合不合理,是由市场监督管理局来监督他嘛。
据了解,在辖区交警、市监局、居委会联动处置后,物业的收费行为仍未停止。针对此情况,辖区大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的执法人员也来到了现场,在了解相关情况后,执法人员对涉事物业下达了调查询问通知书,“(限期)到我们单位办公室去提供材料做调查,小区的红线图到哪,这个土地证,按照上面我们写的材料叫他(物业负责人)提供给我们,(现在)这个就不能再收费了。”
根据《海南省城乡容貌与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城市街道两侧经营场所应当利用自有场所合理设置停车位或停车泊位,不得占用公共场所划定停车泊位并收费。下一步,执法部门将继续核实有关情况,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龙华大队大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 队员 黄永能:(如果物业)没提供相关材料,我们就对它进行立案,由我们来验这个地是不是在红线范围内,如果它相关的手续都没有的话,那我们就要对它进行处罚,停止这种违法行为。
目前,事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来源:胡浩(见习)、秦新波
编辑:黄露莎
审核:郑伟、孙殿洋
监制:孙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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