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南都记者获悉,继广州消防部门宣布将在全市集中组织开展四次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夜查行动后,天河、荔湾、黄埔等区也宣布在辖区范围集中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夜查行动。
天河一小区一层停放的电动自行车。资料图
南都此前报道,23日,广州市消防救援支队通报称,为深入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进一步减少和整治违规停放充电、非法改装等引发电动自行车安全的突出问题,按照全国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整体部署安排,广州决定在全市集中组织开展四次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夜查行动。夜查行动时间为:5月下旬至6月中旬,每周一次,具体时间为5月23日晚、5月29日晚、6月5日晚、6月12日晚。
24日,南都记者发现,天河、荔湾、黄埔等区也以各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名义,宣布在辖区范围集中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夜查行动。各区夜查行动时间和广州市消防救援支队一致。
其中,黄埔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表示,检查范围以居民小区、单位场所为主,特别是夜间营业的商场、酒店、公共娱乐场所。
天河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表示,四次集中夜查时间为19时至22时。消防、公安、应急、市场监管、住建等部门以及各街道、公安派出所、社区、基层消防监督管理所、网格力量,共同开展集中夜查行动。
天河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还提醒,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引发火灾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因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引发火灾事故,构成犯罪的,将按“失火罪”或“消防责任事故罪”追究刑事责任,对责任人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采写:南都记者 马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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